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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须预警应急 推市长负责制

   2014-01-27 中国节能网1980
核心提示: 今后,重污染天气预警,必须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并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同时,环保局侧重于预警重污染天气,而气象局侧重霾的预警。
今后,重污染天气预警,必须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并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同时,环保局侧重于预警重污染天气,而气象局侧重霾的预警。环境专家认为,关键是两部门强化协同,有效预测、预警污染天气。

  近日,环保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要求。

  《意见》要求,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各地应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2013年底,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将有190个城市公开实时发布PM2.5、PM10等浓度数据,而2013年,中国公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的城市仅为74个。这对各地城市和环保部门而言,是个严峻的考验。

  环保部管“重污染天” 气象局预警“霾”

  目前,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霾预警分属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对此,民间环保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财新记者表示,污染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污染排放,另一个天气扩散的条件。

  相对而言,气象部门在气象和天气方面更加专业,而环保部门对污染排放更为专业,这两方面的信息,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都非常重要,因此,马军认为,环保和气象部门的协调,“确实需要加强”。

  据马军介绍,在一些地方,两部门联合预警已有尝试,比如,北京市气象局与环保局正在会商,尝试合作发布雾霾及重污染天气等预警信息。

  同时,《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加快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尽快形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

  针对目前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的技术水平,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对财新记者介绍,目前的技术一般只能达到分级预报的效果,比如轻微污染、中度污染、重污染等,但是,从公共卫生的角度,还没有权威的数据能表明不同级别的污染天气会带来多大的健康危害。“这是一个很大的科学难题,有待研究。”

  重污染天实行三级预警 红色预警将停课

  《意见》还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各地实行分级预警。

  当发布蓝色预警时,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等级预警时,要分级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停产、限产、限排,燃煤替代,机动车限行等。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要统筹安排社会资源,为强化强制性减排措施和采取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等措施做好准备,尽量减少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影响。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在重污染天,启动应急措施后,对空气污染情况“预期会有一些效果,至少能做到不让空气污染进一步恶化”。但是,应急方案提出的减排效果可能无法立即扭转空气污染的状况。

  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13年《中国气候公报》显示,2013年,中国平均霾日数36天,较常年偏多27天,为1961年以来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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