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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电网成立售电公司的N种结局

   2015-09-06 电力法律观察2470
核心提示:观茶君获得的多个传言显示,电网成立售电公司继续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的大局已定,剩下的仅仅是售电公司的组建形式问题了:是以现有营销部门为

观茶君获得的多个传言显示,电网成立售电公司继续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的大局已定,剩下的仅仅是售电公司的组建形式问题了:是以现有营销部门为基础进行分拆,还是采用其他形式,这要看电网自己怎么决定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关注电改的小伙伴纷纷对此发表了看法。观茶君却不以为然,非为别的,只因电改本身就是博弈,在大局未定之际出现任何结果都算正常。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电网成立售电公司后,电改的后势走向如何,将呈现什么样的局面呢?

对于这个问题,观茶君和小伙伴们做了预测,结果是酱紫滴:

第一种局面:

各家售电公司——电网系售电公司、发电系售电公司、社会系售电公司等各系售电公司——公平竞争,养狼计划成功,电力市场上形成多个实力相当的售电主体,9号文确定的“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多买多卖”的目标实现。

出现概率:30%

主要依据:电网太重要、太强大了…

第二种局面:

电网系售电公司继续获得电网支持,竞争优势明显;其他系售电公司无力与之竞争,成为摆设,形成一虎对群羊乃至群兔的局面,与9号文确定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出现概率:70%

主要依据:同上。

接下来的问题就更有意思了:如果出现第一种局面,自然是皆大欢喜;如果出现第二种电网系售电公司一家独大的局面呢?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呢?观茶君和小伙伴们进行了第二轮预测,结果是酱紫滴:

第一种可能:

允许电网系售电公司一家独大的局面存在,但进一步加强对电网公司、售电公司的监管,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同时依靠电网的自觉性确保电力市场的有序运行。

出现概率:40%

主要依据:02年的电改已有先例,当年的5号文…

第二种可能:

继续进行改革,采取进一步措施将售电主体多元化。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对电网系售电公司实施不对称管制,以扶持其他系售电公司发展;切断电网与电网系售电公司的资产关系,将电网系售电公司整体划归国资委或国资委所属平台公司管理。

出现概率:60%

主要依据:不对称管制在通讯行业已有先例,资产重组则是国资监管机构的强项…

本结论纯属揣测,不供参考,如与最终结果雷同纯属巧合。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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