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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数据要成为企业超标排放证据?

   2015-09-07 中国环境报2750
核心提示: 浙江绍兴以印染企业闻名,面广量大的印染企业一直是绍兴市环境监管的难点。2007年,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项目建设的带动下,绍兴启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浙江绍兴以印染企业闻名,面广量大的印染企业一直是绍兴市环境监管的难点。2007年,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项目建设的带动下,绍兴启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截至目前,绍兴已累计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500余套,并与上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全方位提升污染源监管水平,结束了“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的监管状况,实现了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管,倒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

今年,绍兴市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监理公司对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理。通过运维监理,实现自动监控管理线上线下互动。工作实施以来,月均发送故障联系单410份,现场核查80家次,对提升管理效率,规范系统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随着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修改软件参数、妨碍设备正常运行等数据造假问题相继出现,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问题成为绍兴面临的新课题。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绍兴纷纷使出各种妙招,开始探索数据保真的新模式。

从终端着手:计量检定让自动监测数据变成证据

日前,记者跟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工作人员来到绍兴百隆特宽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定,确认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合格。如果检定合格,设备产出的在线监测数据经审核后可直接作为执法的依据。

记者了解到,虽然绍兴市重点污染源企业都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但环保部门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后,即使已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企业,要求及时处置,但仍存在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现象。而环保部门对其处罚,需要环境执法人员上门查看、现场取样、固定证据后,才能开出罚单。

现在,通过技术监督检测院检定的设备,其在线监测数据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大大提高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效能。

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及自动监测设备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绍兴市环保局与质监局联合发文,对市直属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开展强制检定。

目前,绍兴市区78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检定工作,各县(市、区)检定工作也在逐步开展。计量检定机构建立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档案,确保强制检定工作实施到位,并及时向环保和质监部门报送检情分析报告。

从过程着手:视频门禁打造监管安防系统

除了关心数据结果的有效性,绍兴市环保局也对数据产生过程下足了功夫,确保数据真实。

为实时全面监控企业污水排放到取样的全过程,杜绝企业弄虚作假,防止自动监测站房内的检测仪器运行遭到恶意干扰,绍兴市环保局开展了监测站房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对排污企业还实行了“视频+门禁+报警”的管理模式。

监测站房只允许拥有权限的人进入,针对运维人员、企业人员、环保监管人员等不同角色,绍兴环保局发放不同权限的门禁卡,后台也会实时记录人员出入情况,并进行录像保存。如果发现有人违规进入,门禁视频就会自动触发探头,对站房内进行拍摄录像。

“视频+门禁+报警”的管理模式规范了站房内的行为和运维公司的日常维护,满足了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污实时监控的需要。

“这也是落实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具体体现,提高了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了监测异常信息的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做到监测与监管相结合。”绍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运维着手:实行运维监理“六步”工作法

目前,绍兴市环保局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理工作全部交由第三方监理,为保障数据有效性和准确性,绍兴市环保局强化了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为实现监理检查“看得全、查得透、判得准”的目标,绍兴市环保局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监理考核办法,提出运维监理“六步”工作法。

一查,通过现场监理和平台监控,查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资料、记录和历史数据,了解设施运行情况。二看,现场监理人员要通过观察采样管路、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数据情况等发现问题。三测,通过标液校正,检查仪器是否正常运行,数据是否正常传输。四听,及时联系企业环保负责人和运维负责人,听取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做到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五问,针对有关情况,询问安装、调试、运行、故障、整改等,要求企业和运维公司提供书面备案材料。六录,对现场核查情况及时记录,做好备案。

为鼓励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职能,考核办法还具体规定,如果监理单位发现企业有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嫌疑,并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将予以奖励。

从社会着手:强化信息公开构建公众、企业、政府三维监管模式

互联网+时代,环境管理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事情,公众已经成为环境共治的主体之一,绍兴市环保局敏锐地抓住这一点,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推进信息公开,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到环境监管中来。

绍兴市先后建设环保E超市、电子触摸屏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等信息公开载体,实时公开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确定每月28日为“环境信息公开日”,曝光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严重超标企业,推进公众监督。

绍兴环保局每月组织开展有公众代表参与环境执法“你点我查”活动,自动监测数据超标企业是重点检查对象。此外,曝光的自动监测数据超标信息也会作为企业在税收、补助、贷款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今年以来,已有十余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银行拒绝授信,额度逾4000万元,切实通过信息公开以经济手段倒逼企业履行治污减排主体责任。长此以往,排污主体企业就会将减排内化为企业意识。

经过探索实践,目前,绍兴市通过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逐渐构成了政府、企业、公众三维监管模式。通过信息公开,增进公众与政府、企业之间沟通,使各方在知情、参与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共识,增进互信。

据了解,下一步,绍兴市环保局还将在环保监管公开信息和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推进公益诉讼,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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