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公布,建议向江苏协鑫能源(由主席朱共山及其家族成员最终拥有)出售非光伏发电业务---保利协鑫有限公司,现金代价32亿人民币。完成後,公司业务将主要包括产销多晶硅及硅片以及於中国及海外开发、拥有及经营下游光伏电站。
所得款项,其中35%将用作向股东作特别分派;余额用作减低债务及一般企业用途。
重组後,保利协鑫有限公司将拥有及经营位於中国的17座热电联产电厂、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及一座风电场;於中国兴建及发展一座360兆瓦热电联产电厂及一座36兆瓦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发展非光伏发电之待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