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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入重大能源项目应先考虑清楚

   2014-05-23 全景网络2210
核心提示: 从发改委公布的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表来看,80个项目涵盖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及重大能源工程等三大领域。其
   从发改委公布的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表来看,80个项目涵盖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及重大能源工程等三大领域。其中,分属于清洁能源领域的项目达36个,包括4个水电项目、两个风电项目和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从36个清洁能源项目所分属的行业领域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无疑是其中的最大亮点。相关专家指出,尽管相关部门不久前曾披露去年下半年国家启动的18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建设进度低于预期,但此次国家再将30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列入重点推进项目,直接体现了政策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决心。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认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向民资开放彰显了国家层面深化改革的决心,投资环节对民资的依赖度会逐渐攀升,混合所有制的推广将取得重大效果。不过,当前并非民资进入重大能源项目的最佳时机,诸多政策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若民资盲目进入项目运作,其未来可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这从以往民资和国资合作的历史便可看出,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几乎都由国企央企全面把控,民资进入容易、退出不易,合法地位、合法权益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而此次清洁能源项目质量一般、前景并不太良好,仅仅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之前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多次推动光伏示范项目,最终结果则是亏损连连,企业根本无法从示范项目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且示范项目推动多年也没有完善的落实机制和监管机制出台,接下来上马的诸多项目极有可能重走失败老路,民资若大规模涉足恐血本无归。
  同时,当前仅仅是在鼓励民资进入能源项目,完善的进入机制、退出办法、监管措施、产业政策尚未颁布,民资很难获得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地方政府、国企央企在核心环节仍会压制民资的发展。光伏、风电行业本就是民资的天下,重大能源项目显然还没有以民资为核心,民资参与在某种意义上是有关部门筹资的手段而已。
  对业内人士、光伏企业管理者而言,分布式光伏项目并非光伏产业的中坚力量,即便是政策方面大力推进也无法取得良好发展前景,光伏基地才是应当重点落实的工作。之前的示范项目没有取得预期进展也在意料之中,政府部门若真要援引民资入主新能源项目,政策方面还需提前做出巨大调整,保障民资合法地位、合法权益是推进其它工作的前提。毕竟,没有足够的诚意民资是不会被“忽悠”进来的,以往民资和国企合作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管理者不可能仅凭一纸文件便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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