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治理验收现场会获悉,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各县市都要建设一处500吨以上规范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场所。
同时,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各乡镇集镇的环卫管理需要向所有主次干道和乡村自然村延伸,尽快解决摊点占道、车辆乱停和广告招牌杂乱问题,做到与市区“等高对接”。
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将在农村建立生活垃圾三级管理体系。即:村级负责建设配备垃圾桶(房),监督和管理居民、单位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房)存放;乡镇负责垃圾运输车辆配备,组织将垃圾从村居垃圾桶(房)收集运送到中转站;县(市)负责从中转站运输至处理场以及中转站和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农村垃圾及时收运、有效处理。
“合肥将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城乡一体化、同城同标。”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所有县市区必须申报省级验收,力争一次通过,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省级验收。
同时,相关负责人透露,每个县市要建设规范化垃圾处理场,统筹考虑现有垃圾处理场容量、运距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各县市都要建设一处500吨以上规范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场所。
此外,合肥还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农村环卫清扫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