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曲靖市整合环境监察资源,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和全方位、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实施公安、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环境监测、在线监控与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整治非法排污企业,上半年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4家,罚款51万元,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企业30家。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日常监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有效监管重点排污单位,解决主要环境问题。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化工、冶金、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实施公安、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环境执法上下联动、横向联合执法体系,推动环境执法监督全覆盖,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国控、省控、重金属和减排项目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辐射环境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办证率达100%,现场检查率达100%。完善环境监控中心平台建设,及时发布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预警信息,为监察人员开展执法监督提供有效数据。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做好重点企业风险防范,开展环境安全评估工作,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15年全市11座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18754吨、氨氮减排2056吨。将重点减排项目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和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减排项目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和政府分管领导,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企业,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关停。开展现场监察和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确定的减排项目迟迟未开工的,实行挂牌督办,问责有关责任人。
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责任,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查缺补漏工作,完善重金属排放量、环境质量、重点项目、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五项考核内容的痕迹资料,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全面考核的准备工作。
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635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医源性废水管理处置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找准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