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启动仪式在市民中心举行。
启动仪式上,公布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部署》(以下简称部署)。根据部署,各区须在11月底前制定辖区内的实施计划,未按规定操作的单位、个人和企业将被处罚。
近年来,深圳市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远超现有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按照目前增长速度,预计至2020年将达到2.1万吨/日。如果3 5年内没有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产,市内多个垃圾填埋场将因超负荷运行填满封场,深圳将面临垃圾围城危机。
为了解决好生活垃圾问题,深圳按照“源头减量、再使用、循环利用、能源转化(焚烧发电)、安全填埋”的优先顺序管理垃圾。
自8月1日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大类。根据部署,盐田区、坪山新区要全面推行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实行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各区已创建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示范单位(小区)继续实行四分类标准,确保严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深圳市城管局环卫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早在2011年就启动了第二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市创建了1643个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单位。另外,深圳还制定了配套政策标准,启动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