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关于请提供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096号)的要求,2015年9月7日,自治区发改委联合水利厅、住建厅组织召开了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确定了由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新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并要求编制单位在201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关于请提供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096号)的要求,2015年9月7日,自治区发改委联合水利厅、住建厅组织召开了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确定了由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新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并要求编制单位在201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报告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