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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黄岛区三百燃煤锅炉年底关停淘汰 逾期不关或强拆

   2015-09-11 齐鲁晚报2570
核心提示: 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到今年年底,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近300台10蒸吨 小时(含)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关停、淘汰和整改。

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到今年年底,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近300台10蒸吨/小时(含)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关停、淘汰和整改。

8日,黄岛区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型燃煤锅炉热效率低、产生烟尘多、造成的大气污染严重。今年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环境、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也被着重提及。提前衔接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成为此次集中淘汰落后的燃煤锅炉的重要目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黄岛区环保部门日前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在今年10月底前自行关停淘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全部10蒸吨/小时(含)以下小型燃煤锅炉,或改用清洁燃料,逾期不停的环保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今年年底,全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近300台10蒸吨/小时(含)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关停、淘汰和整改。

自行关停治理截止后,环保部门将安排执法人员逐家逐户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企业将依据新《环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必要时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断水、拆除燃煤锅炉等强制措施,推动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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