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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获得1800万元可再生能源补助

   2015-09-11 嘉兴市政府办公室3160
核心提示:平湖市在浙江省2015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中,被列为省第二批清洁能源示范县,并获得1800万元补助。

平湖市在浙江省2015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中,被列为省第二批清洁能源示范县,并获得1800万元补助。

一是技术引领带动行业领先。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技术建成省内第一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项目,年消费生物质成型燃料1.2万吨,有9家企业接受供热,年供汽规模可达24万吨,折合标煤6千吨。使用行业领先的造纸废水协同处理生产沼气技术建成年利用沼气能力832万立方米的省级示范工程,折合标煤600吨。

二是资本投入带动规模提升。出台鼓励光伏发电项目等相关政策,设立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形成了政府鼓励引导与社会广泛参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本投入良性生态。今年截至6月,该市光伏发电量252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42%。

三是潜力深挖带动增量存续。拓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品种目录。上半年,该市新受理光伏发电项目18项,预计装机容量9.6兆瓦。总装机容量720兆瓦的2个海上风电场项目均已完成风资源评估和预可研编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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