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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天然气等七大领域将推混合所有制项目

   2015-09-14 新华社 2220
核心提示:中 共 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国务院国资委主

中 共 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就《指导意见》制定和实施有关问题,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

国企改革六项重点任务

问:请您谈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答:围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要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

增强国企活力三大改革措施

问:对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出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一是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二是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三是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

问: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出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向和重点。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保值增值责任。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四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混改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

问: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了哪些要求和措施?

答:《指导意见》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快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通过市场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问: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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