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为每户配备分类垃圾桶或果屑箱2个,建立村寨垃圾收集箱和堆肥点,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以村组为单位完善垃圾分类收集池等设施,做到村村有垃圾收集池,实现生活垃圾二次分类减量。
(2)有清扫保洁队伍。建立村寨清扫保洁队伍,初步形成了县级统管、乡镇组织、村组实施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全州共有保洁员3880余名。
(3)有再生资源回收点。在每个村寨建立1个以上再生资源流动回收点,每个乡(镇)建立1个以上再生资源定点回收点,并在全州范围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46家,逐步实现农村再生资源应收尽收。
(4)有村规民约。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对乱丢乱倒、露天焚烧、不进行分类处理等行为进行处罚。
(5)有资金投入。整合高效利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共8000余万元和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资金580万元,保障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并确保将每村(社区)1万元的公共服务运行补助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