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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处理的若干意见》

   2013-10-07 中国交通部 2220
核心提示:《关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处理的若干意见》 (交公路发【2013】634号) 为规范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促进高速公路科学、绿

《关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处理的若干意见》 (交公路发【2013】634号)

 

为规范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促进高速公路科学、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现就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统筹规划,兼顾长远

  

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应根据国家和区域路网布局规划,遵循“统筹规划、兼顾长远、注重实效、指标合理、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科学组织、安全实施”的原则,对高速公路通道的改扩建方式及在综合运输网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进行统筹研究,科学评估后确定。

  

(一)改扩建方案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角度出发,统筹考虑扩展路网覆盖面与扩大通道运输能力的关系,注重公路运输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和协调,科学分析预测远期交通发展趋势,对拟改扩建高速公路在路网结构中的功能和作用进行总体研究,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整体效益。

  

(二)根据国家和区域公路网规划,改扩建方案应结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求、运输线路及通道资源集约利用等因素,开展区域公路网通行能力、运能与运量适应性、改扩建工程实施对原路及区域交通的影响和施工风险等的论证分析,按照“统筹规划、兼顾长远”的原则,对“原路加宽扩建”或“路网加密扩容”等方案进行科学论证,科学确定高速公路通道的规模容量和改扩建方式。

  

(三)高速公路改扩建方案研究,应结合原路状况等条件对利用原路加宽扩建方案和新建分离式线位等方案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建设条件、交通组织、交通安全、工程造价、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全面分析,充分的比较论证,因地制宜地确定各路段的改扩建方案。条件允许的路段原则上应尽量采用原路加宽扩建方案,利用好原路资源。

  

(四)利用原路加宽扩建时,应对原路使用状况、扩宽改造的建设条件、现有设施和资源的可利用程度、拼接加宽结构的安全性以及改扩建实施后的运营安全等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既要综合考虑与改扩建工程相关的各种因素,合理确定加宽形式,更要做好新老路的平纵线形拟合,不同加宽形式之间的线形衔接,以及新老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拼接等设计工作。

  

(五)对于利用原路加宽方案中的长大隧道、隧道群、特殊结构桥梁等复杂构造物,以及长大纵坡、深挖高填或其他地形地质条件特殊困难路段,原则上应采用新线或分离式方案,以降低加宽改造的难度和施工中的安全风险。

  

(六)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原则上不得采用横向分幅分期修建或主体工程与附属设施分期修建的方案。对于纵向分段分期修建的路段,可以互通式立交为分段节点,并根据路段交通流的分布特点、交通组织的影响范围等情况做好总体设计。

  

(七)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交通量应采用项目计划通车年起第20年的预测交通量。

  

(八)根据预测的设计交通量,结合项目建设条件和服务水平等要求,合理确定改扩建后的车道数。同时,对于拟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以重要交通节点处分段,并对其功能和交通量的分布特点进行论证后,可分段采用不同的车道数。

  

(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开工时机,应根据项目所在区域路网交通流量分配情况、交通组织保障条件、工程实施对区域交通运输的影响等因素确定。对于区域路网具有一定交通分流能力的改扩建路段,可在原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降低到二级水平下限之前实施改扩建工程。

  

二、注重实效,指标合理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应在对原高速公路对沿线社会、经济、城乡发展和交通格局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研判改扩建路段远期交通量增长特征和趋势,科学预测其设计交通量。同时,在对原高速公路进行运营安全性和结构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相关技术指标。

  

(十)改扩建项目的设计速度,应在参考原高速公路设计速度和运行速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设计交通量、服务水平、工程规模和可扩建条件等因素,论证确定。同时,还可根据重要交通节点或地形地物明显变化情况分段论证后,采用不同的设计速度。但设计速度不宜频繁变换,相邻路段的设计速度差不宜大于20公里/小时,使前后路段的线形衔接良好、顺畅。

  

(十一)在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设计中,应对拼接加宽路段的路基高度的设计洪水位进行核查。对于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路段,应当对原路纵面线型进行调整,以达到设计洪水位要求;当原路纵面线形不能调整时,应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治,保证路基安全。

  

(十二)新建分离式桥梁和隧道的净空应满足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于在原有桥梁基础上拼接加宽的桥梁,其净空应结合近远期规划确定,但不应小于原桥梁的净空要求。

  

(十三)对于原有高速公路上的桥涵应当采用原设计荷载标准对其进行检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采取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或直接利用等方案。

  

(十四)对于拟采用拼接加宽方案的桥涵,应当采用现行荷载等级标准对加宽后的桥梁进行整体验算和评价。拼接加宽的原有桥涵部分,其极限承载能力宜满足或采取加固措施后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同时,在设计中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措施。

  

(十五)改扩建工程中的新建桥涵,以及原有桥涵拼接加宽或接长的新建部分,应当满足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荷载等级要求。

  

(十六)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后的原有通道,由于新建部分需下挖而引起排水不畅,且难以解决时,原则上宜改为跨线桥。

  

(十七)对于拟新增互通式立交的改扩建路段,应对增加互通式立交后,其间距的变化对主线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分析,原则上只有在满足间距要求且对主线通行能力没有明显影响时方可增加。

  对于新增互通式立交后小于规定间距的路段,可结合改扩建工程,采取增加集散车道和标志标线提前预告,或结合路网改造将互通式立交合并设置等措施,以提高该路段的通行能力和运行安全性。

  

(十八)对于改扩建工程中需要完善和改造的管理和服务设施,应根据路网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变化情况进行总体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

  

(十九)加强对原有高速公路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对原路存在的问题、缺陷及功能欠缺等问题进行评估,并在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中加以解决。

  

三、节约资源,绿色环保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应坚持“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原则,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原路资源,避免浪费。

  

(二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路线位资源,做好新路与原路的拟合,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其平纵面指标的选用原则上应与原路相同。

  

(二十一)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经过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时,要结合原路环保情况,做好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评价工作,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必要时应采取避让措施。

  

(二十二)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减少对土地的分割,尽可能少占耕地,合理设置弃土场,尽量复耕还田,提高复耕质量。

  

(二十三)高速公路改扩建要积极采用再生利用技术,尽可能地对原有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予以再生利用。对不能满足改扩建工程要求的原有沥青路面可用于低等级公路,以节约利用资源。

  

   (二十四)对于原有桥梁的梁板等构件不得野蛮拆除,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伤。对可利用的要对其承载能力进行检测评价。对于符合改扩建工程要求的要加以利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可用于荷载等级要求较低的低等级公路工程。

  

(二十五)对于拟拆除的交通安全设施构件,要认真进行安全性检测和评估。对于无明显损伤、锈蚀,尺寸及强度满足改扩建工程要求的,应直接予以利用或经简单维修后予以利用;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可在等级较低的公路予以使用,或通过再加工,用于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的安保设施。

  

(二十六)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应加强管理和服务设施设计的总体规划,对于新增和扩建的管理和服务设施,要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和土地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尽可能避免功能重复,提高土地利用率,以避免浪费。

  

(二十七)按照发展循环和低碳经济的要求,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的建筑设施、隧道通风照明等设计中,要积极推广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节能设备,促进绿色交通发展。

  

(二十八)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实施中,应对原有公路的绿化物尽可能加以利用,做到统筹规划、合理移栽、避免浪费。

  

四、科学组织,安全实施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实施,应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开工时机。同时,要进行完善的交通组织设计,最大程度地减少改扩建工程对区域路网造成的拥堵。工程实施期间,应进行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特别是交通组织和分流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路段和时段,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行车和施工安全。

  

(二十九)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所在区域路网中,承担分流的公路,其维修、改造工程宜在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实施完成,其相关费用列入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投资中。

  

(三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设计和分流方案的制定,应按照“尽量减少对原路及区域路网交通干扰”的原则,在充分考虑路网交通条件以及改扩建技术方案对交通影响的基础上,制定行之有效的综合性交通保障方案,其相关费用列入项目投资中。

  

(三十一)对于需维持通车的改扩建路段,可按服务水平较正常路段降低一级、设计速度不低于60公里/小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保通方案。

  

(三十二)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的管理、施工和设计单位应加强与公安、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管理部门的要求,细化交通组织方案,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十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实施之前,建设单位应将交通组织和分流方案等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告并加以宣传,以取得理解、支持和配合。

  高速公路的改扩建工作将是今后我国高速公路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安全至上的思想,在系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区、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改扩建方案,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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