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水利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及《海盐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抓节水”工作,到2015年全县1/3以上的县级机关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9月8日上午,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海盐县水利局、海盐县节水办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快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会议,各县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由海盐县水利局副局长徐颖璐主持,会议讲解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通知的背景,并邀请了嘉兴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的工作人员对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创建对象、工作目标、申报和评审程序、考核方法与标准、复查及保障措施。
会议强调,各相关县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到“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申报工作,严格对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做好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全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快实施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起好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