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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改造 长春热企称运行费用将增7.35元/平方米

   2015-09-21 新文化报2600
核心提示: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吉林省长春市供暖费用该不该调、何时调、供暖成本如何计算等问题。这期间,关于供暖成本中是否应该加入环保费用成为各

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吉林省长春市供暖费用该不该调、何时调、供暖成本如何计算等问题。这期间,关于供暖成本中是否应该加入“环保费用”成为各界争论的焦点。企业改造“脱硫除尘”设备,究竟要承担多少成本压力?

18日,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新文化报传来一份运行成本说明称,公司如果满足新标准,脱硫除尘的运行费用将增加7.35元/平方米。

但是对于这种说法,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并不完全认同。

热企:满足新标准运行费用将增加7.35元/平方米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成本说明中表示,该单位供热方式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两种供热方式并举。截止到2014年年底,在网面积3300万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800万平方米,区域锅炉房供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开栓面积为2500万平方米,担负着长春市区900家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24万户居民的冬季供暖任务。

说明中称,自2008年长春市政府实施“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目标”以来,该单位陆续对5座锅炉房20台锅炉实施了脱硫除尘改造,脱硫总吨位1290吨(15台),除尘总吨位1680吨(20台)。截止到2014年年底,设备投资费用约8800万,改造维修费用约2400万。

由于脱硫除尘系统整体费用由设备购置、土建安装费用和脱硫除尘系统运行费用组成。按旧标准,该单位使用的脱硫除尘设备含购置和土建安装费用每吨造价约2万元,脱硫除尘系统运行费用由购买脱硫剂费用、运行水费、运行电费、脱硫运行人工费用、脱硫除尘设施检修维护费用及脱硫副产物清理运输费用综合构成。

2014-2015年运行期,该单位东岭公司烟尘排放达标,满足现有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小于900mg/立方米,颗粒物(尘)小于200mg/立方米标准,东岭公司实际脱硫费用单耗3.54元/平方米。

但是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用锅炉执行新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尘)80mg/立方米,二氧化硫400mg/立方米,氮氧化物400mg/立方米。按新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供热企业在用的40吨及以上锅炉需在2015年10月1日前作出脱硫除尘的改造计划,来保证排放达标。

该单位计划对20台锅炉(总吨位1680t)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预计改造除尘器费用为5040万元(3万元/吨),改造脱硫塔费用为8400万元(5万元/吨),新建脱硝设施费用为5880万元(3.5万元/吨),烟道、烟囱内防腐费用为610万元(0.36万元/吨),更换引风机费用为1680万元(1万元/吨),土建费用500万元(0.3万元/吨),总计费用22110万元(13万元/吨)。

在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400mg/立方米,以东岭锅炉房为例,煤炭含硫率按0.5%计算,满足新标准脱硫除尘的运行费用将增加7.35元/平方米。

长春市环保局:暂时无法确认数字准确性但不至于那么高

该单位是去年长春市脱硫除尘改造的试点企业。对于他们提供的运行费用测算,9月18日,记者也咨询了长春市环保局。

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提出了不同意见:“每个企业实际运行情况不同,脱硫除尘成本也不尽相同。因为我们没有测算过,所以暂时无法确认这个数字的准确性。”不过,他认为“脱硫除尘”改造后,企业每平方米运行费用不至于那么高。

由于企业更换脱硫除尘导致供暖成本增加,已经成为影响此次长春市供暖价格调整的关键因素。目前长春市有多少台锅炉有“脱硫除尘”设备?该负责人告诉新文化记者,根据他们统计,全长春市包括县区共有131台锅炉有脱硫设施,热力集团有20台,占全长春地区总数的15%,比例相对较高。

不过,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春市供热方式分为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其中热电联产的供暖方式是不涉及“脱硫除尘”设备改造的,所以没有这方面成本压力。

“现在好多供暖企业都是通过热电供暖,企业的脱硫脱硝、除尘都已经改造完成了,并且已经通过电厂的上网电价给予适当补助,这块不涉及成本的事。”他说,部分采用锅炉的企业可能会涉及到运行成本增加的问题,但是在脱硫除尘这块,除了脱硫增加成本多一些,除尘成本并不高,不至于增加那么高的成本。

他透露,政府虽然没有对供暖企业“脱硫除尘”改造给予补贴,但是2014年更换过“脱硫除尘”设备的企业,在年底申请环保基金时,有的企业已经得到政府补贴了。补贴费用根据企业不同,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长春市公用局:长春市仍以燃煤锅炉供暖为主

9月18日,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长春市目前仍以燃煤供暖为主。”但两者具体占比,该负责人并没有提供详细数据,表示周一可以统计一下。而在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征求意见稿)文本中所述:至2020年,长春市中心城区规划总供热面积约为5741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8605.69万平方米(调峰供热面积为4199万平方米),区域锅炉房供热面积38804.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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