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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三年拟安排千万元处理城乡垃圾

   2015-09-22 江门日报1690
核心提示:记者在日前省人大调研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时获悉,为支持全市城乡垃圾处理工作,市本级财政继在2012年至2014年进行补贴后,将在2015年至2

记者在日前省人大调研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时获悉,为支持全市城乡垃圾处理工作,市本级财政继在2012年至2014年进行补贴后,将在2015年至2017年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建立城乡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三年拟安排市本级财政预算1026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垃圾场(站)的安全规范运营等。

全市逾万自然村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9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率队调研我市时,部分省环保专家认为,城乡垃圾处理需要一个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据介绍,我市按照“市、县(区)各级财政补贴一点,村里出一点,村民筹一点,社会资助一点”的“五个一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落实预算,安排专项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2012年,我市出台《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以奖代补工作方案》,2013年至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共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对完成2012年至2014年城乡垃圾治理工作任务的四市三区,按年度完成情况给与奖励和补助。各市区也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此外,我市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2014年我市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06万元。

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目前各市(区)已按计划建设和改造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61座,仅剩台山海宴镇转运站因选址问题,建设进展滞后,全市10830条自然村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点,其中封闭式收集点10686个,其他未达到密闭标准的144个收集点正加快进行升级改造。

今年,我市在《2015—2017年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以奖代补方案》中,安排市本级财政预算1026万元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促治”的方式,继续推动各市(区)加大资金投入。今年,省安排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补助资金3299万元。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三年投入,按照“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建设要求,我市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转运设施基本建立起来,接下来,就是确保转运站安全规范的运营。

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虽然我市财政预算安排了资金,但“资金压力大”仍是我市在省人大调研中反映的首要问题。如何从资金投入上确保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也是省人大调研组关注的重要议题。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常运营,我市各市(区)正逐步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于村民意识的问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不甚理想。据介绍,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四市的镇(街)圩镇部分已开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而农村多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只收取保洁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只有鹤山市古劳镇征收农村垃圾处理费。

“地方政府要算清一笔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提议:“核算清每年农村垃圾处理在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的总费用,一年需要多少经费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心中要有底,每年征收农村垃圾处理费有多少,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与总费用相减,存在多大的缺口,这个账本要算清楚。然后以此为依据,财政部门再制定合理的投入机制。”

建议降低垃圾处理成本

在调研中,省、市人大代表认为,除了明确投入保障机制,在“开源”上下功夫外,还要在整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在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降低垃圾的处理成本,实现“节流”。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宋强指出,双水镇每年拿出200万元用于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这笔钱还显得捉襟见肘,可以看出,在镇(街)建立一套完整的垃圾收运体系,对镇(街)的财政负担压力很大。

省人大代表黎炳雄则认为,应该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落到实处,农村垃圾应该“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让塑料袋、电池等工业垃圾通过分类后,回收处理,而有机易腐垃圾可以掩埋、堆肥,从而减少垃圾总量,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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