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5〕25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201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201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推进落实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现就201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关于东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选择若干区域和单位,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和宣传培训、日常运行等工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为垃圾分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试点范围
吴宁街道:培新小区、通江花园,东阳市金科服饰有限公司;白云街道:江亭小区、鹰山花园,东阳市艺佳服饰有限公司;江北街道:王峰小区、下宅口小区、世纪花城,浙江汉生制药有限公司;城区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广厦建设技术职业学院;东门菜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朱建军
副组长:王天仁(常务) 虞乐生 蒋银生
成 员:张东方(市府办) 许朝对(机关事务管理局)
陈远京(市委宣传部)桑国平(发改局)
徐文金(教育局) 叶文明(民政局)
沈银福(财政局) 蒋凯跃(建设局)
顾在响(规划局) 沈宇超(交通局)
杜卫良(行政执法局)叶华龙(商务局)
马旭升(环保局) 韦力朝(市场监管局)
许基法(供销总社) 陈金彪(总工会)
郭丽君(市妇联) 许俊峰(团市委)
施晓强(吴宁街道) 方 勇(白云街道)
赵 锋(江北街道) 许华春(广厦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杜卫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正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主要任务
(一)宣传动员工作
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宣传造势工作。
1.新闻媒体宣传。组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以宣传政府政策、分类知识、工作动态为重点,密集刊发新闻报道、播放宣传标语。
2.交通载体发布。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张贴或发布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3.校园宣传活动。城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编制发放垃圾宣传手册和知识读本,组织征文、绘画、知识竞赛、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动分类宣传、分类实践工作从校园引伸到家庭。4.试点单位动员。各试点单位召开动员会,动员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在显著位置设摊宣传,分发指导手册和环保垃圾袋,营造分类氛围。
5.街头宣传活动。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各自组织社员义工、干部职工、家庭妇女、青年志愿者,每月开展一次街头义务宣传活动或志愿服务,引导市民广泛参与。
(二)分类收集工作
试点单位安排专门人员,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1.明确责任人员。试点单位主管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联络人及试点单位具体负责人,上报市分类管理办公室,开展调查、宣传、建立台账等准备工作。开放式小区由街道牵头,社区具体落实;封闭式小区由街道牵头,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具体落实;规上企业由街道牵头,企业具体落实;城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由教育局牵头,相关学校具体落实;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由学院牵头落实;城区国有农贸市场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具体落实;行政中心大楼由机关事务局牵头落实,其他机关办公楼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由主管部门牵头落实。
2.选址建设分类收集亭。设计收集亭样板,统一购置分类垃圾桶,选址建设一批简约美观的收集亭。在分类方式上,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种。各类垃圾桶按不同颜色标识:红色桶为有害垃圾;绿色桶为可回收物;灰色桶为其他垃圾。
3.做好分类收集亭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种类齐全、图文清晰、设施完好、清洁卫生无破损。
(三)强化收集引导工作
采取相关办法,组织大家积极参与分类收集、投放。
1.开展业务培训活动。经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系统培训,建立由试点单位具体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教员队伍,每试点单位不少于1人。各教员负责组织辖区住户、家政人员、物业保洁和干部职工进行为期1-2个月的分批宣讲。
2.开展分类指导工作。由试点单位相关领导担任,各试点单位建立2人以上的指导员队伍,每周指导、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分类投放工作。
3.推行志愿者服务。各试点小区、企业、学校建立一支来源于单位、服务于单位的志愿者队伍。各试点单位人数不少于2人,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在垃圾投放集中时段进行指导和劝导。
(四)分类运输处置工作
1.开展分类运输处置。行政执法局负责分类收集亭(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运至生活垃圾分选中心,其他垃圾进入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系统。在分选中心内,环保局落实专业公司二次分类处置有害垃圾;供销总社二次分类处置可回收物。条件成熟的,可引入社会资源推行特许经营。
2.加快处置设施建设。环保局、供销总社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启动生活垃圾分选中心项目建设,用于可回收物的分选存放和部分固体有害垃圾的存放,争取2016年7月之前建成使用。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确保2016年如期建成使用。启动垃圾焚烧厂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五)加强运行管理
1.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市分类管理办公室,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和试点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切实按照责任书履行好工作职责。
2.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出台督查考核制度,着重督查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垃圾收运处理等情况,并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范围。
3.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制订出台试点单位(小区)验收办法,对试点单位实行年度验收制。今年的验收工作安排在明年的4月,以后的验收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小区,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二年继续通过后给予一定的维护费。4.推行信息化管理。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智慧环卫系统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对试点单位的基础信息、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投放质量及收集运输、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即时管理、数据分析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变改,也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处置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更是服务当代,造福子孙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为此,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通力合作,保证本方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依据阶段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试点单位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实施,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三)强化保障,确保成效。市财政要加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体系。负责落实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试点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桶以及分类收集亭等基础设施所需经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要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确保分类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