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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将定期公布

   2015-09-23 湖北环保厅 2540
核心提示:为切实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近日,湖北黄石市环保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黄石市将组织国家重

为切实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近日,湖北黄石市环保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

黄石市将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于本月底前签定《排污单位订承诺书》,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依法承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市环保局将把全市国控企业承诺书的签订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所有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账号必须实行实名注册,如发生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值超标的情况,省监控中心将向企业联系人发送预警短信提醒,由联系人负责安排企业采取整改措施。

为保障自动监测数据质量,黄石市将建立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制度,比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设备,经确认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国标要求的,排污企业需对设备进行更换。市环保局要求,全市还将建立非国控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制度,确保非国控的自动监测数据能依法应用于环境执法。

黄石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对自动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突击检查,依法依规对自动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企业排污口和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建设不规范的排污企业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对长期使用备机的设备进行更换。从本月起,全市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和支队每月将向社会发布信息,内容包括上月辖区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情况及应用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的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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