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达1.28亿千瓦,广泛分布在1700多个县。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建成装机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47000多座,装机容量7300万千瓦,年发电量2200多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占全国水电的1/4。小水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尤其是对广大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并推动了世界小水电发展。
近年来,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小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些省份甚至对小水电实行“一刀切”的关停政策,更有一些地区因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导致小水电陷入核准难、并网难的困境。如何看待小水电开发对局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未来如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展小水电?
水资源问题等不能归咎小水电
“近年来,社会公众关注的小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开发程度、河段减脱水、鱼类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等几个方面。”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田中兴近日在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主办的“小水电的生态作用科普论坛”上表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小水电开发率约为41%,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电开发程度。如目前瑞士、法国开发程度达到97%,西班牙、意大利达到96%,日本达到84%、美国达到73%。一条河流、一个区域建站数量、疏密等取决于河流资源禀赋和功能,需要通过专业的论证和规范的审查审批,在规划中明确。”
田中兴同时表示,我国有些山区河流本身就是季节性河流,枯水期存在河水断流、河床裸露。一些早期建设的引水式电站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限制,没有设计、建造最小流量泄放设施,同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来越高,诸多因素都使引水河段的减水脱流现象有所加剧。“然而在‘十二五’期间,全国4400多座老旧电站进行了增效扩容改造,近2000条中小河流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福建、陕西、甘肃等地也出台了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的计算、设计和监管办法,要求老旧电站通过设置生态泄水管、增设生态机组、新建雍水坝和开展梯级联合调度等措施,确保厂坝间河段生态需水。”
对此,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也认为,应该尽量避免和弥补引水式开发小水电给某一河段带来减水、脱水的问题。但很多河流减水、脱水的根源不在于小水电,而是水资源的分布不均和短缺。小水电本身不消耗水资源,反而能帮助人类管理水资源、应对水危机。
对于小水电开发筑坝截流、阻隔洄游性鱼类的洄游路线、影响喜流水性鱼类生存的问题,田中兴提出:“筑坝使流水变为静水的同时,也使喜静水生活的种类在库区成为优势种群。2012年,水利部组织全国对3500多条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进行了修编,凡涉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珍稀濒危或特有水生生物的河段都不再规划新建小水电项目。”
此外,田中兴还表示,小水电开发造成局部山体扰动和水土流失问题是存在的,但不是造成泥石流灾害发生的成因。清华大学经过多年的研究试验表明,水电开发不仅不会引发泥石流灾害,还能减少和减轻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水电站不仅能够把90%以上的河水能量转化为电能,减小水流的破坏力,而且梯级电站可以形成“人工阶梯-深潭系统”,控制河床的侵蚀下切、维持河床稳定,从而消减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害。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入,监管职能的逐步加强,小水电建设中水土流失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治理。
对于目前一些省份“一刀切”宣布关停小水电的做法,田中兴指出,一些省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小水电开发改造的行为有些过急。在当前电力供需形势宽松的情况下,对于年代特别久远、难以改造且作用有限的老旧水电站可以考虑科学的退出机制,同时把分散的小水电资源重新通过规划合理利用。
小水电已从引起来到走出去
“目前,全球有27亿人还在使用传统的生物质能源,每年有200万左右人口因无法使用现代能源而导致疾病和死亡。全球70亿人口大约有13亿无电人口,另有20多亿人口用电不稳定。在现有政策下,2030年将仍有12亿无电人口,28亿人仍然使用传统生物质能源,改善能源供应需要全球行动。”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主任刘恒介绍,“目前,非洲南部、非洲中部、非洲西部、非洲北部、太平洋岛国和加勒比海地区的小水电开发程度较低;东亚、中亚、东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美洲、南美、欧洲、东欧等地区的小水单开发处于中等程度;中国、东南亚、西欧、北美、南欧、北欧和南亚的小水电开发程度较高,如西欧、北美开发程度达到70%—80%以上。未来非洲将是小水电发展的重要区域,除了撒哈拉以外的非洲拥有丰富的水资源,但电力设施严重短缺。目前赞比亚森林以每年2%的速率在减少,以传统能源维持生计的方式不可继续。”刘恒进一步说。
世界各国对小水电的定义不同,但对小水电的价值判断和正面作用的认识是一致的。据田中兴介绍,我国开发小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的经验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先后为30多个国家提供了小水电技术咨询和服务,为发展中国家培训了大批小水电技术骨干,带动了国内小水电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今年4月,习近平主席同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共同为“中巴小型水电技术国家联合研究中心”揭牌,开启了我国小水电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新篇章。
“近年来,我们做了‘点亮非洲’、‘走进拉美’、‘带来太阳’等交流活动。国际小水电中心成立于1994年,当时更多的是引进国外的技术发展中国小水电,经过20年的发展,我们已经可以带着过去几十年小水电发展的经验、技术、设备等走出去,惠及全人类。目前,我们在拉美、非洲、亚洲做了一些水小水电示范项目,为当地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刘恒说。
“联合国支持开发小水电的减贫和减碳作用。小水电的减碳作用几乎比风能高出50%。小水电的低电价也保证了电网为可再生能源调峰的经济能力。”张博庭认为,“开发利用小水电是当前最重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之一,全世界都把中国当成小水电开发利用的榜样。我们应认识到,开发利用小水电是全世界公认的中国碳减排优势,使对小水电的认识和社会舆论回归理性。”
期待“发配用”优势重新激活市场
201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根据我国能源发展规划,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2亿千瓦,其中小水电装机容量达7500万千瓦。
“未来小水电发展依靠政策、技术和市场。从政策来看,政府应像重视风电、太阳能发电一样重视小水电,理顺小水电电价政策。电能应实现同网、同质、同价,电网应全面收购小水电并优先保证其上网。从技术创新来看,一些老旧电站技术水平较低、水能资源利用较差,应积极改造,流域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也应科学合理。从市场来看,小水电的建设、运行都要实施责任认定,加强监管。”中国工程院院士李立浧建议。
对此,田中兴也向本报记者提出,“我国一直以成本+税金+合理利润的模式确立电价,小水电相对于太阳能、风能等其他分布式能源的确成本较低,但电能质量一样,应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实现合理竞争。八部委曾专门发文要求保证小水电上网、优先收购小水电,但目前落实情况不是很好。《可再生能源法》对水电之外的可再生能源提出明确的鼓励办法,同时提出‘水电适用于《可再生能源法》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但至今没有看到这个具体办法。”
李立浧还建议,在“9号文”背景下,小水电跨发电和配用电两端,可以依托多个小水电成立发电企业集团,依托小水电这一分布式能源建设多能互补微电网,依托周边农村用户成立售电公司,并开展小水电直供电的市场模式。
“早期小水电的开发规划、经济技术水平已经不完全适应目前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开发理念,水利部将全国3500多条中小河流重新修编开发规划,今后将按照科学、合理的理念开发小水电。”田中兴对本报记者表示,“另一方方面,小水电发展壮大之初的‘三自方针’——自建、自管、自用和当前新电改‘放开两头、关注中间’的理念十分契合。小水电发展之初在中央政策、资金扶持下发展,发用电受到了政策鼓励,曾一度有40多个区域电网、600多个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县电网,实现了自发自用,这个‘小供需’支撑了当地的工业基础。”
田中兴进一步告诉本报记者:“农网改造之后,小水电失去了自己的市场。‘9号文’鼓励发电和用户直接见面、购销、供电,这是小水电发展的新机遇。同时,小水电必须提高电能供应质量和服务水平,才能适应新电改下的竞争。”
“小水电小而分散,单个力量薄弱,是能源管理水平不高和政策敏感性不强的‘弱势群体’。事实上,小水电是极好的配电公司资源,要形成集团合力,构建供电区域,配套相应的其他能源,抗衡大电网的限制。事实上有些地方区域供电有不少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李立浧进一步说,“根据小水电的丰枯特性,应和电网保持和谐的关系,以保证小水电维持长期、稳定、可靠的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