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10月8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工业炉”)、神雾环保技术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新疆”)分别与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原化工”)于2015年9月30日签订了《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6×33000KVA电石炉技改年产1亿Nm3LNG项目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和《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6×33000KVA电石炉技改年产1亿Nm3LNG项目PC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合同总金额合计55,046万元。
合同一工程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杭宁达莱工业园区,工程承包范围:全厂总图及运输、外管、给排水、消防、供电、电信、围墙大门、电石装置(不包括电石炉本体改造)、公用工程(不包括煤气站)的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合同价格为人民币:420,460,000.00元。
合同二工程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杭宁达莱工业园区,工程范围: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6×33000KVA电石炉技改年产1亿Nm3LNG项目改造工程,包括四台密闭电石炉(1#、2#、5#、6#)本体设备、电气系统及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工程的采购、安装;四台电石炉炉气净化设备、电气系统及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四台电石炉出炉除尘设备、电气系统及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所述范围内旧设备、电气系统及仪表自动化系统的拆除和新设备、电气系统及仪表自动化系统的采购和安装。合同总价:人民币13000万元。
公司称,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的两项合同总价为55,046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2.63%。该两项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