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太原市规划网公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专项规划》,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其间,北起学府街东延,西至东峰路,南到龙城大街东延,东至南北向30米次干路规划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需达“绿色”标准。
规划公示将持续至11月9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公示意见”。传真号:5679898,电子邮箱:ghj5679909@163.com。
全部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示范区内,除建筑需要达标,还需要使用环保系统。在控制性建设指标中,示范区内新建建筑需按《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示范区内新建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需不小于新建建筑总量的35%。新建住宅绿色建筑等级不得低于一星级,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不得低于二星级,新建其他建筑参照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规划要求,示范区内除采用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外,太阳能光热系统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应达到100%。示范区内需重点打造两个及以上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建筑组群或标志性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无线网络覆盖率应达95%以上
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示范区内无线网络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无线宽带接入带宽应大于5兆。社区宽带网络应大于80%,宽带接入能力应大于50Mbps。推广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数字电视和IPTV互动电视覆盖率应达到50%。
示范区内物联网服务种类应超过3种,物联网服务终端覆盖率应超过30%。医疗健康管理设施面积应达到每百户家庭两平方米以上;每个医疗健康管理设施提供健康检测内容的数量应达到10个以上。
建立智能家庭,智能家居示范区内智能家电故障率应小于1次/年。智能安防示范区内家庭安防产品使用居民满意度应达到90%。
示范区内确定“一轴、两区、一中心”
示范区北侧紧邻南坪头村及黑驼村居住用地,西侧为东山过境高速路防护绿带,东侧紧靠五龙城郊森林公园,南侧与省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相邻。示范区与周边及对外交通便利,东山过境高速路、学府街东延线、龙城大街东延线均可直达该区域。
在用地规划方面,在示范区所在的东山生态涵养区内自然地貌的基础上,合理对自然条件、绿色交通、用地布局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析,确定示范区内“一轴、两区、一中心”的空间布局结构。“一轴”即示范区北侧的南坪头水库及东西向绿轴;“两区”即一处位于规划区西侧的南北向居住区,一处位于规划区中东部的教育科研区;“一中心”主要是位于规划区中部的公建服务区。
○名词解释
绿色建筑:是指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以绿色空间、绿色交通、能源与资源、绿色生态环境、绿色建筑等为主要的建设发展对象,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形成绿色的城市形象、低碳的经济发展、和谐的生活方式,体现人与建筑和谐、城市与环境和谐的典范地区。
○数字解读
500米范围内可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小学、幼托、社区公园)的比例应不小于80%
市政管网率应100%全部普及
无障碍设施设置率应达到100%
绿色出行占比应不小于80%
清洁能源公共交通工具的比例应不小于30%
公共自行车网点密度应达到10个/平方公里
保证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
公交平均车速应达到20公里
绿道宽度应为5—10米,其中不包含绿化带宽度
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米
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间距不宜大于250米
慢行道路的可达时间宜控制在5分钟以内
日人均用水量应小于120升/人•天
新建或改造项目节水器具普及率应达到100%
新建或改建项目节水灌溉普及率应达到100%
新建或改建项目用水分项计量普及率应达到100%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应高于4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0%(不含电厂,电厂用水重复利用率应高于95%),再生水利用率应高于30%
污水处理率需达到10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需达到100%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
污水处理排放达标率需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