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事故,9月29日,甘肃省安委办制定了《甘肃省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方案提出,从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4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检查治理全覆盖,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液氨使用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液氨制冷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方案规定,对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涉案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应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经市州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生产经营;存在问题涉氨制冷企业,应限期整改完成。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