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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振兴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亟需政策支持

   2015-10-13 中国建材报 1640
核心提示: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如何处理城市废弃物成为众多城市面临的共同难题。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是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危险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如何处理城市废弃物成为众多城市面临的共同难题。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是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危险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技术途径,也是低成本化大规模处置上述废物的重要措施。目前,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高温的特点,把煅烧后的生活污泥变成水泥生产原料,实现了循环再利用,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材道路。

按照天津市“万家企业”和北辰区“千家企业”转型升级行动的要求,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司积极行动,响应政府号召,先行建成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示范线项目。据介绍,2015年6月,振兴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正式投产试运行。项目投资1200万元,利用二线水泥窑,应用高压泵送技术实现污泥全封闭入窑处置,主要设备由德国进口,具有处置彻底、环保效果好、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等特点。投入后,系统运行平稳,已实现日处置150吨污泥(含水80%)的设计目标,与北辰区多家污水处理厂形成环保完美闭环,为北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配套,成为具有振兴特色的水泥企业绿色发展精品示范工程。

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司秉承“政府好帮手、城市净化器”的环保理念,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建筑垃圾、污染土、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城市废弃物项目的实施,力争取得新突破,最终将振兴公司打造成北辰区乃至天津市的环保配套基地,建成天津市独一无二的、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在实现企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同时,为天津市的发展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以运行中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为例,目前振兴水泥公司遇到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污泥来源数量不足。目前公司已同北辰区3家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合同,合计污泥供应量为130吨/天,但实际供应量平均仅为76吨/天。2.运行成本高于污泥处置费。项目运行成本包括煤耗、电耗、生产损失、设备折旧,再加上管理、财务等费用,吨成本在248元左右。目前,该项目的收入来自于污水处理厂支付的处置费用,平均每吨在166元左右,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项目的推广应用亟需政策支持,振兴公司提出了如下建议:

1.制定项目推广实施细则,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列入地方废弃物处置建设规划。

2.明确把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作为处置城市废弃物的首选技术,特别要明确大中型城市周边的水泥厂要承担城市废弃物的处置任务。

3.制定地方城市废弃物(包括污泥、污染土、生活垃圾、RDF、危废等)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等,建立长效机制,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限制填埋、农用等处置方式,规范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流程,监督废弃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供应的合同。

4.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5.对项目投资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在运营费用方面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6.对于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的水泥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7.对于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的生产线,放宽能耗指标至现有标准的1.2~1.5倍。

8.对于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并进行余热利用(包括余热发电)的水泥生产线,参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补贴标准给予电价补贴。

天津建材行业协会水泥专业委员会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在政策鼓励和引导方面表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强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种废弃物管理的法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有关法规、标准,严格约束和规范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的填埋与焚烧处置,禁止污泥填埋。违者从重处罚,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确保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使不规范的废弃物填埋与焚烧所引起的大气二恶英污染和地下水重金属污染最小化。做到对于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和利用都有明确的法规约束。

在生产线改造工程资金支持方面,废弃物处置是一项公共环境事业,政府应该对实施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水泥企业参与公共环境事业的积极性。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要设立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污泥、城市生活垃圾的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更应该从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以便企业加强工艺装备技术的研发投入。电力部门也应优先保证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水泥生产线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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