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部门清理涉企收费,为企业减负数十亿元
10月13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环保厅、交通厅、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各自措施、政策,其中全省交通部门取消或暂停征收货物港务费等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近3亿元。
多部门减收涉企收费
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全省环保部门清理、减少涉企收费项目,目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保留5项,并且从今年10月起,已经暂停征收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和环境监测服务费的费用,仅此两项预计为全省企业每年减少相关费用约1.5亿元。
省交通厅厅长尤习贵介绍,根据国家和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和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交通部门取消或暂停征收货物港务费等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近3亿元。
此外,自2010年12月1日起,湖北省所有收费公路(含独立桥隧)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近几年来,通过落实“绿色通道”政策,2014年免费达15亿元,2015年前9个月免费14亿元(日均免费金额约500万元),对降低企业运输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开展中介清理
省发改委重点办主任吴新民介绍,为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省发改委对166项审批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编制了《投资项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开,给予所有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同等的参与权。
“对尚未完成脱钩改制的11家,我们要求必须在明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脱钩改制。” 吕文艳表示,目前,全省环保部门所属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共有16家,截至今年9月,已有5家完成脱钩改制任务(省环科院,宜昌、仙桃、荆州、十堰环科所)。
多举措简政放权
吴新民说,省发改委着力精简和下放审批事项,除保密事项之外,将现有5类32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机关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办理,将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等18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何庆丰介绍,今年省国资委再次进行了监管事项的清理,取消10项审批、备案事项,保留14项国资监管事项,并得到省审改办审核确认。
经过多轮的清理、精简,目前省出资企业重大事项中,除依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应当由股东(出资人)决定的事项外,省国资委取消了对企业项目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发行债券、利润分配等多项重大事项的前置审批,精简率达70%,切实维护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