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四川省古蔺县环保局了解到,古蔺县中央财政资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目前进入评审阶段,预计今年11月招标,12月开始施工建设。
据了解,古蔺县石屏镇从上世纪40年代起土法炼硫磺,至2004年停产,60多年来排放的磺渣堆积了1300万立方米,对矿区及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2012年11月,全省首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在古蔺县石屏镇(当时为石屏乡)扎山村启动,因地制宜地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工艺,对58亩受磺渣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工程2013年10至12月施工建设,2014年6月通过泸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验收。
今年7月,古蔺县成为全国第一批14个(其中四川2个)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县之一,2015年首批资金1800万元,在石屏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壤修复,面积约250亩;2015年-2017年,中央财政将投入资金1.5亿元,在石屏镇、大村镇两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
近日,由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指派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到古蔺县,对国家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在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研究员陈同斌的带领下,专家组一行来到石屏镇,实地察看在此实施的全省首个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对工程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取得的效益和示范作用给予高度肯定。专家组还深入到扎山、向顶等村,对古蔺县规划的国家级试点工程项目实施区域进行考察,听取实施方案汇报。
专家组认为,古蔺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方案编制,系统设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工作,对于解决项目区土壤污染问题、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具有示范意义;实施方案内容完整,项目实施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总体可行。同时,专家组对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和量化考核目标,进一步论证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因地制宜选取成本低、环境友好型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