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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垃圾处理厂建在哪都“不行”?

   2015-10-16 人民法院报1740
核心提示:构建官民沟通机制,更好地获得民众的信任和理解,是垃圾焚烧项目能否顺利建设的重要因素。据广东阳春市政府官网消息,近日,一些市民抗议阳春

构建官民沟通机制,更好地获得民众的信任和理解,是垃圾焚烧项目能否顺利建设的重要因素。

据广东阳春市政府官网消息,近日,一些市民抗议阳春海螺水泥窑协同处理城镇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厂门前阻挠车辆进出,冲击厂区。当地启动应急预案,现场带离涉事人员11名。

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呈逐年增长趋势。许多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局。而由于我国土地资源有限,垃圾焚烧正成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依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预计到2015年年底,我国投产和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超过300座。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普通民众对于垃圾焚烧的忧虑也始终存在。

老百姓对环境的深切关心、热情参与,与政府规划项目的初衷和目标本来就是一致,这也正是互信和沟通的坚固基础。政府和公众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没能建立起足够的信任,是公共问题难以得到正常处理的主要原因。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年来,发达国家新的垃圾处理技术不断涌现。如来自德国的CFB烟气净化技术、日本的改良半干法脱酸技术等,均可以有效解决二恶英排放问题。应该说,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垃圾处理模式背后,首先是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其次是完善健全的垃圾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此外,还有一些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如用户收费制度、产品或包装费、押金返还制度、填埋税等,以保障垃圾处理的高效可行。用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勇的话说,国外敢于把垃圾焚烧厂建在市中心,就是因为有强有力的监管,焚烧厂周边没什么味道和污染——技术的事交给市场来决定,政府要做的,就是做好监管。

其实,世界上本来没有垃圾,有的只是放错位置的资源。通过垃圾分类和减量,将垃圾资源化,以减少填埋焚烧,才是治本之策。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正好可成为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强大社会推动力。一方面,对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而言,应该因势利导,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公开,扩大参与,听取民意,在兼顾各方利益、“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前提下,扎实推进这一民生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来讲,也要强化地方政府垃圾分类建设的责任,将垃圾分类回收率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同时完善立法,明确厂商垃圾减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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