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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困惑与出路

   2015-10-20 《照明工程学报》 2120
核心提示: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全面分析了LED路灯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过程中的困惑,提出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才是当前实施LED路灯十城万盏

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全面分析了LED路灯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过程中的困惑,提出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才是当前实施LED路灯“十城万盏”工程的根本出路。

1、 引言

近期,令各界期待的中国“十城万盏”与广东的“千里十万”计划,对LED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根据台湾拓墣产业研究所预估,中国内地在“十城万盏”等政策带动下,今年LED路灯市场将需求140万盏,明年预计还将增长79%,达250万盏,占全球LED路灯需求超过5成。将使中国俨然成为目前全球最大的LED路灯市场。由于需求量相当可观,吸引了大量国内外LED路灯厂商争相进入市场。

作为耗能大国,中国单位国民生产总值能耗比先进国家高3倍,生产单位产品的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出50%至100%。中国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变革时期,原有计划经济的节能管理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因此,节能工作有必要引进和推广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节能投资及服务融为一体的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

2、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EMC)是上世纪70年代在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节能新机制,它是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该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能耗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所谓“零投入”;二是 EMC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能耗企业支付给EMC 的款项全部来自能源节约所带来的项目效益,用户“零风险”;三是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后续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节能减排是当今全球性的共同课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的节能产业具有极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可以说是“永远的朝阳行业”。 LED照明是一种绿色、环保、高效节能的照明技术,虽然节能效率高但价格高居不下,在其替代传统路灯的市政工程改造过程中,往往是初期投资大、成本回收时间长。因此,很多地方负责人不愿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搞节能。这种节能改造中短期投入与长期收益的矛盾,为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型商业模式在LED路灯的推广应用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推行不久,在欧美则已盛行多年。它引入市场机制、改变了节能改造过分依赖政府资金的局面。接受节能改造的单位不用投入任何费用,双方却能按比例分享节能带来的收益,合同到期后,节能灯和此后的节能收益都归对方。当前,这种被称作“不花钱的节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 “十城万盏”与广东的“千里十万”LED路灯推广计划中,获得普遍认可。

3、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困惑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拓平了节能推广中的非市场因素障碍,实现了参与各方的多赢格局,确实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投资新机制、新模式,在市场机制健全的欧美得到迅速推广,成为节能投资的主流模式。但在尚处于经济转型中的我国,特别在LED路灯的市政照明改造领域,由于利益主体缺乏足够动力、产品更新换代极快、行业诚信环境堪忧等诸多问题,当前却面临着“叫好但不叫座”、“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让LED路灯的合同能源管理前行之路举步维艰。

基于双赢基础的合同能源管理,为何在国内迟迟做不大?一个好的东西,如果不能推广做大,那么就一定有原因:要么是大家对EMC模式不了解,要么就是存在机制障碍。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并不是新生事物,但其在国内的发展似乎仅是“看上去很美”。我们通过对市场广泛调研分析,发现在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限制因素。

3.1对EMC的认知度低以及现行的财务制度,都影响政府推广LED路灯的积极性

节能改造最怕遇到理念不一。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还是一种新兴的市场节能模式,很多人对此还比较陌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际上是将一次性的风险投入变为长期的效益分享,但分享总额一定会高于一次性投入额。很多业主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度低、对资本的时间价值认识不充分,对于分享总额高于一次性投入额不认可,推广积极性不高。

不少市政部门对LED路灯节能理念有所偏差,尽管LED路灯节能潜力很大,但对能源费用多支出些“无所谓”。当“不花钱的节能”遭遇“不差钱的主”,就像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合同能源服务企业自然很难拓展市场。

经过测算,合同能源服务企业要收回成本,分成比例应达到70%,这也是国际惯例。但不少政府部门存在“朝南坐”的心态,仅仅为了显示强势地位,非要在分成上占大头,如此,双赢就成了一句空话。

政府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对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也有政策壁垒。例如,一家地方市政机构路灯每年电费100万元,引入LED路灯改造以后降至20万元,但是根据政府部门实报实销的财务制度,它无法顺利地将省下来的80万元节能效益拿出来与LED路灯企业分享。这样一来,不仅LED路灯企业的投资无法回收,而且这些市政单位也没有了引入LED路灯改造的积极性。

3.2企业与用户相互信任度的认可危机

在实施LED路灯节能改造过程中,企业还承担了技术和资金的双层风险。技术风险主要在于节能项目所采用的LED路灯如果不是企业的自主产品,那么其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品质可靠性一旦不过关,必然会直接影响改造效果和合同履行;即使是自己的自主产品,但LED路灯是一项高速发展的半导体技术,已投入使用与即将投入使用的最新LED路灯,在性价比上也存在差别,如何平衡其中的差异也是个问题。

资金风险则主要取决于,业主在获得节能收益后是否能诚信履约、按期支付节能收益。由于LED路灯企业投资的不是独立项目,节能项目的运行依附在客户身上,由于自身没有主动权,往往钱投下去后,等到向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时,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付款。LED路灯项目的实施长达十几年,如果节能客户经营不善,LED路灯企业承担的整改费用很可能难以回收。特别是一旦客户出现重大人事变更,分立、改制,法律诉讼等情况时,LED路灯企业的收益更是难以保障。

政府市政部门也持非常审慎的态度,在对一些LED路灯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轻易进行节能改造。毕竟,道路照明涉及到城市的形象以及车辆、行人的生命安全问题,大意不得。现在,LED路灯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极快,地方最大的顾虑就是提供改造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后期运行、维护等会遇到困难,存在一定的风险。事实上,实施照明改造的业主在享受零投资、高收益的同时,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就是LED路灯企业所提供的技术和产品以及公司的服务能力是否过硬。

3.3缺乏权威的LED路灯技术认证标准和机构

目前LED路灯技术由于发光效率和散热技术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技术尚不完全成熟,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还没有正式出台,权威的认证与检测机构更是严重缺位。行业认定和推广的不规范都制约了LED路灯的推广应用。另外,市场上从事LED路灯生产的企业良莠不齐、产品鱼龙混杂。由于缺乏权威部门的声音,势必加重了优势企业产品宣传的难度,更加剧了政府对LED路灯的疑惑和谨慎。

3.4现行税收制度导致节能服务企业纳税负担过重

基于市场运作的EMC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其中也包括通过面向全社会采购为客户优选节能设备。然而我国的税务制度总是把这类公司看作是一般的节能设备销售商,即误认为是通过转卖节能设备从中谋利的,因此把EMC公司与客户的节能服务合同看成设备购销合同。 这样,就把EMC公司的服务费视同一般节能设备销售商的加价,纳入增值税的规范,也就是说,把本应该是服务税的部分变成了增值税;与此同时,EMC公司的收益来自于节能效益分享,由于税务部门把EMC公司的服务看作简单的设备销售,因此把节能效益分享看成了设备销售的分期付款。

根据我国的税收制度的权责发生制【4】,在EMC公司把节能设备安装到客户后就被认定为设备销售已经实现,这样,在EMC公司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后还只刚刚开始分享节能效益(刚开始回收投资)时,就被认定应立即按合同全额上缴企业所得税。本来EMC公司为客户出资做项目已承担了风险,还得为尚未得到的收入提前支付所得税,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3.5 LED路灯改造项目融资存在瓶颈.

在LED路灯改造项目运作之初,企业需先期提供启动资金、设备及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后期回收收益。因此,先期的启动资金对企业至关重要。

然而,很多LED路灯企业属于创建不久的高科技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出让的是刚刚崭露头角并不为市场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新技术,拥有的只是未来的收费权和现金流,而商业银行看重的,恰恰是土地、厂房等能够作为抵押的资产,这就造成LED路灯等节能企业贷款难的最根本原因。此外,如果银行内部没有下达开展节能项目贷款的业务指令,各个分行就不能开展这项业务,因为“节能贷款领域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可以操作,无据可依”。

在发达国家,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节能投资大都源于贷款,此外,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有专门险种,帮助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化解风险,防止客户违约拖欠分成费。

但在我国,国家虽然在融资担保政策上正在做很多努力,但消除体制障碍绝非一日之功,融资难也是横亘在这个行业前的一大障碍。

3.6 LED路灯行业“人才稀缺”

人才奇缺也是这个新兴产业发展的障碍之一。企业、政府与银行等部门都急需这方面的人才,但在国内有关节能的专业岗位设定很少。据有关机构保守估计,节能产业在全国范围内大概需要50万人。而当前我国专门从事节能工作的从业人员仅有7万余人,其中技术人员4万余人,供大于求的现状显而易见。由于LED路灯属于新兴的技术,我国大专院校没有相应十分对口的专业设置,且节能产业非常注重工作经验,不是所有毕业生都能快速担重担的,更加剧了人才稀缺的局面。

4、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出路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仍处于萌芽阶段,LED路灯的合同能源管理的产业环境还不够理想。诚信保障不足、能耗标准不明、计量系统不齐,使企业和政府双方都存有担心、戒心和烦心。

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培育市场环境是政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一环。中国正处在转型经济时期,如何培育市场环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实施“十城万盏”、“千里十万“计划就是一个培育市场、促进LED路灯技术进步的有益的尝试。

对于既懂LED路灯技术又懂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人才,社会培训是最有效的应急弥补方式。LED企业也非常愿意通过送员工去参加这类培训来培养企业内部的中高级节能人才,一些业内知名企业也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在企业内部培养优秀人才。但在整体上,企业呼唤系统性和持续性较强的培训,相关高等院校应该主动承担这方面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大型国有企业的优势在于整体实力强、融资比较容易,可以解决信誉和融资问题。这些LED路灯企业可以率先考虑建立起自己的EMC公司,将比较繁琐的节能工作交给EMC公司,EMC公司还可以同时承担企业外的节能项目,既培养了队伍、锻炼了人才,也能在项目中总结出优良的管理经验。

市政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在LED路灯的改造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一些城市多年来旧有的路灯采购、维护等体制实际上形成了挑战,管理部门应本着既促进照明领域节能减排、又确保道路安全的理念,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适合该城市道路照明发展的方式。

国际经验说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项目,由于其典型的先投入、后收益的特点,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产业引导。为突破LED路灯示范工程投入大、风险高的资金瓶颈,政府应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尽快采取措施,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构和机制,在“用户+企业+银行”之间搭建公信力强的沟通平台,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加强对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财税、融资、担保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从组织机构、融资方式、财税制度、鼓励政策等方面进行大力扶持,改变目前单个LED路灯企业势单力孤、各自为战的状态。

5、 结语

LED照明技术是应对能源危机最节能环保的新光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减排最合适的市场运作机制。只要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组建一些有公信力的平台、进一步在融资、税收等方面对LED路灯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行一些优惠政策,多管齐下加以扶持,以审慎的态度,逐步推进,LED路灯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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