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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谈如何治理重金属汞污染

   2015-10-20 中国生态修复网 2590
核心提示:谈起汞污染就不能不让人联想到1953年的日本水俣病事件,当时工厂排出的含汞废水流入河流,进入食用水塘,转成甲基汞氯等有机汞化合物,甲基汞

谈起汞污染就不能不让人联想到1953年的日本水俣病事件,当时工厂排出的含汞废水流入河流,进入食用水塘,转成甲基汞氯等有机汞化合物,甲基汞等有机汞化合物又通过鱼虾在人体内累积,最终发展成为轰动世界的水俣病事件。关于汞的毒性,各种汞化合物的差别很大。无机汞中的氯化汞是剧毒物质;有机汞中的苯基汞分解较快,毒性不大,而甲基汞进入人体很容易被吸收,不易降解,排泄很慢,特别容易在脑中积累,毒性最大。

1953年水俣病事件被认为是一起重大的工业灾难,人们开始认识到汞在水系内产生的危害。然而,汞污染却不仅仅体现在水域中,大气汞可以通过干湿沉降进入土壤,形成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中的汞经过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大部分以各种形态滞留于土壤中,部分被植物吸收,还有一部分在一定条件下以气态汞的形式释放到大气中。可见土壤既是汞的汇,又是汞的源,在汞的生物地球化学循环中起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壤汞污染事件也进入人们的视野。

2013年10月9-12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持召开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外交全权代表大会,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代表我国政府签署了本次公约。我国汞生产、使用及排放现状不容乐观。我国涉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管控所有领域。我国是存在原生汞生产的国家,原生汞在我国的需求量很大并被广泛使用,但汞矿的开采却带来了巨大的环境风险,目前,全球汞矿除我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尚在生产外都已关闭。我国也是唯一采用电石法用汞工艺生产PVC的国家,生产过程中乙炔氢氯化过程中需要氯化汞触媒作为催化剂,含汞废弃物大量进入环境。我国还是大气汞排放量最多的国家,约占世界三分之一。

9月18日,由中国生态修复网、中山大学、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联合主办的“2015重金属污染治理峰会”在广州落幕,报告嘉宾做了精彩的主题报告。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的臧文超副总工指出,我国汞污染排放源主要有四大领域,分别是汞及汞化合物生产、添汞产品及上游原材料加工、用汞工艺及上下游产业、大气汞无意排放。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赵其国院士指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地区、京津冀地区镉、汞等都是主要超标元素,时刻威胁到我国的粮食安全。

一旦涉及到粮食安全问题就成了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而且要解决问题却并不容易。

政策规范方面,为切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国已出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强主要添汞产品及相关添汞原料生产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等多部相关管控政策。

并且,为防治污染、促进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多部行业标准。

可以说“十二五”以来,国家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施政出力有目共睹,然而包括土壤污染的追责等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一条路要走。并且,光有政策的支持还远远不够,强大的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等体制机制建设才能将已污染土壤尽数修复。欣慰的是,我国虽然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起步比较晚,但好在有美国、日本等足够多的前车之鉴,可以吸取足够多的经验教训,并且我国有一流的科研和工程人员,促使我国土壤修复技术不断发展。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马福俊研究员表示,通过对汞污染土壤强化热解吸研究,发现采用热解吸技术可以有效处理汞污染土壤。温度对汞污染土壤热解吸的影响要大于时间,并且在土壤中添加氯化铁或柠檬酸都能提高土壤中汞的去除效果。汞污染土壤700℃下处理20min;添加FeCl3 ,FeCl3 /Hg摩尔比为100最适,温度为400℃,热解吸时间60min;添加柠檬酸,柠檬酸/Hg摩尔比为10为最适,温度为400℃,热解吸时间60min,三种情况土壤中残留的汞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试验效果很好,但在工程应用中还有很多值得考虑的部分。

台湾瑞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忠贤总经理表示,湿处理复育技术是了解土壤中汞形态后,再选择适当的药剂控制酸碱值,藉由溶解或形成错合键结方式,将半/不移动相汞转换成为移动相汞,使汞化合物能够溶入液相,降低固相中汞浓度,再藉固液分离,将洗净后的土壤筛分出来,达到水洗化学洗处理目标。

汞污染土壤仍然需要积年累月的修复治理,同时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已经难以行得通,应该从源头上杜绝汞排放,控制汞污染的源。不论是制度机制建设,或是政策和技术的支持,最终落实到具体的汞污染防治工作中才能真正改善汞污染现状,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降低健康风险。

臧文超副总工指出,《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起对涉汞领域进行强制性和半强制性管控,如15年内要求原生汞矿全部关闭;添汞产品2025年要全部淘汰,并且不再新增类似企业;2020年单位PVC的用汞量要减少50%,同时要推广无汞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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