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公布了《甲醇燃料自动化生产调配规范》等13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并于本月开始正式实施。“至此,历经5年时间的努力,山西省已制定发布包括煤化工、精细化工、焦化等在内的54项节能地方标准,涉及能耗限额、监测方法、能源管理、节能评价等多方面,初步形成了覆盖山西省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10月20日,山西省经信委节能处处长张占祥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
“这些标准在我省得到了认真贯彻,比如《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为强制性地方标准,不仅严于国家标准,而且新增了产品生产过程中各工序能耗限额标准和单位产品电耗指标。”山西省化学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姚卫东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是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到目前为止,有70%以上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管理降耗、小改小革等措施达到了标准要求。
“超标企业如果不加快达标,只有死路一条。”姚卫东说:“实际上,我们调查发现,达到山西省地方标准能耗限额的企业,现在可以维持生产;而达不到能耗限额的企业有不少已经停产。因此,达到标准是目前条件下企业生存的底线、红线。”
“对于老企业,要努力达到标准;而对于新建企业,这些标准同时还是准入门槛。”山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生产科长毛兴奋介绍,该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醇、3.5万吨合成氨、750吨杂醇项目,符合《焦炉气制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合成氨联产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因而才能准入。
“54个标准,只要是涉及企业,就必须执行。”山西华鑫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卫都管说,他们公司既是焦炉煤气制合成氨新建企业,同时也是焦化企业。他们现在不仅要执行《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还必须执行《焦炭产品能耗监测方法》。
山西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山西省地方标准建设以强制性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为主,涉及焦化、化工、冶金、建材、轻工、机械、食品等行业,其总能耗约占全省全社会用能的30%,占全省工业用能的38%。这些标准与国家发布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成为山西省节能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规范。目前,山西省已建立了以标准引领节能、以标准促进节能、以标准倒逼节能的长效节能机制,使全省节能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科学。依据这些标准,山西省开展了千家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先后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的90余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促使企业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能效水平。
张占祥指出,今年年初,山西省印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千家企业能耗限额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超额完成;80~95分(含80分)为完成;60~80分(含60分)为基本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
在强化强制性节能标准研制的同时,山西省还加强节能技术和管理标准的建设,《煤层气》、《车用压缩煤层气》、《焦炭产品能耗监测方法》、《省级醇醚燃料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国内空白;“十二五”末,山西省千家企业将基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甲醇燃料自动化生产调配规范》在全国属于首创。根据该规范,可精准、安全、高效地调配出任何比例的甲醇燃料,对山西乃至全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甲醇燃料自动化生产调配规范》标准起草单位、山西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主任石磊说。
“不仅要推动企业达标,我们还将在煤化工行业,积极推广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节能降耗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进对标管理,使我省化工行业的能耗不断下降。”姚卫东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