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近期在“辉煌十二五”系列报告会上做报告时指出,“十二五”以来,我国已完成煤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8400万千瓦,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100万千瓦。随着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煤电行业将取得革命性进步,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清洁高效煤电体系。
我国是煤炭富集国家,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的高利用率,煤炭产业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清洁高效利用,本期观点对此进行详细探讨。
煤炭产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淘汰落后产能、消化过剩产能,转变发展方式,加强上下游一体化发展,走高效清洁利用之路。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将加快发展现代洁净煤技术,引领煤炭行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洁净高效利用为何发展不快?
政策配套性不够、强制力不足;虽然国家致力推进,但效果不理想
有观点认为,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很大程度上依靠洁净煤技术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致力于发展洁净煤技术,但目前煤炭产业仍未摆脱粗放式发展。
实际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煤炭产业的粗放式发展不是一个体系的问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核心在煤炭的消费侧超低排放问题,而煤炭产业的社会分工主要是开采和提供煤炭,其粗放式发展与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没有太大逻辑关系。
至于洁净煤技术,其范围很大,虽有生产侧的产品清洁化工作(选煤),更主要是各种煤炭消费用户侧的末端排放控制,这是煤炭这种天然矿物燃料的秉性所决定的。
虽然我国一直致力于发展洁净煤技术,但是由于政策配套性不够、强制力不足,导致在技术超前的情况下,煤炭洁净高效利用的发展还不够快。煤炭产业粗放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社会专业化分工过死,行业壁垒过严。
在过去,煤炭行业只能挖煤,政策不允许煤炭行业发电、也不允许进行煤化工等清洁化转化产业的发展,这些工作是交由相关下游产业、行业去开展的。煤炭企业要发展、要做大做强,只能追求产量和开采效率。煤炭行业的煤炭清洁利用责任和社会分工就是洗选,让商品煤质量高一些、均质一些。尽管煤炭企业一直在大力发展选煤,目前平均入选率已经超过60%,但是原煤洗选只是物理加工,选了后依然还是煤炭,依然受制于煤炭下游用户。
此外,煤炭开发参与的主体过多,我国2600多个县都有煤炭资源,并且都在开采。国家难以根据市场需求调节生产,导致煤炭产业大起大落。如果不进一步打破行业发展壁垒,将会影响这一局面的改观。
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好在哪儿?
不仅能充分挖掘煤炭的经济价值,而且对煤炭燃料有一定程度的净化作用
开展煤炭的分级分质梯级利用,与追求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问题有关。受制于煤炭的天然属性,分级分质梯级利用也有“度”和可能性的问题,我国一直以来都在推进这方面工作,如可炼焦的煤炭用于炼焦、块煤用于造气等都属于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范畴。
近期所谓的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是特指低煤阶煤的高效利用工作,因为中西部开发的多为长焰煤,还有部分褐煤,这种煤在各矿区有其自身特性,如挥发分高、含油率高、含水过高等。针对我国“缺油少气”的先天性资源短缺,长焰煤可以通过热解获得大量油气。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可以避免用锅炉一烧了事,导致长焰煤中大量宝贵的高附加值油气低效利用。
另外,褐煤含水过高,难以远程运输,需要就地先干燥改质后才更有利于远途运输,分级分质梯级利用也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近年来,大量长焰煤、褐煤通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能够挖掘出更大的经济价值、同时副产的油气市场需求空间也比较大。
随着我国对雾霾治理的深入,这一概念进一步扩展到对褐煤、长焰煤工业和民用散烧煤的“消烟”净化方面,还扩展到高硫煤专职用于煤化工等方面。
根据各种煤炭的自身特性分级分质梯级利用,不仅能充分挖掘这些煤炭的经济价值潜力,而且对煤炭燃料有一定程度的净化作用。整体而言,通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可以获得一定量的油气资源,可以补充部分油气资源不足,既有利于提高煤炭自身的经济性,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油气供应保障。
鼓励社会力量进行综合利用
明确煤炭废弃物范畴,国家应放开对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管理
煤炭废弃物利用是当前煤炭消费中的一大难题,如何更好地消纳煤炭废弃物,解决煤炭高效清洁利用问题?
首先,要明确煤炭废弃物专指煤炭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的煤矸石、洗矸、煤泥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的矿井水和矿井瓦斯等,这属于煤炭清洁生产领域,与煤炭末端高效清洁利用不是一回事。
煤炭消费侧的废弃物主要是粉煤灰,此外还有脱硫石膏、脱硝废弃催化剂等,但这两个领域的废弃物处置都存在难题。
在我国,由于原煤产量巨大,排放的煤矸石、洗矸和煤泥总量也很大,其中部分可作为低热值煤矸石入炉燃烧发电利用。同时,我国每年抽排的矿井水达到62亿立方米以上,排放的矿井瓦斯折合甲烷纯量超过200亿立方米,这些废弃物都具有综合利用价值。
此外,我国燃煤电厂每年发电产生的粉煤灰渣超过5亿吨,脱硫石膏和脱硝废弃催化剂接近1亿吨,电厂废弃物的利用价值较低,无害化处置压力较大。
其次,对上述煤炭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国家应放开其综合利用管理,并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加入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中。
比如,对煤矸石、洗矸和煤泥的处理处置而言,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是最好的综合利用和消纳措施,应该放开煤矸石发电管制;对矿井水应该支持其产业化,减免水资源费等各种税费,并鼓励经过深度净化的矿井水进入城镇供水系统;对矿井抽排瓦斯应鼓励开展瓦斯“销毁”,余热利用,启动碳汇和碳减排核证交易。
此外,对燃煤电厂粉煤灰的利用应当给予财政补贴,对脱硫石膏和脱硝废弃催化剂资源化应加大研发力度,鼓励循环利用,并给予全额的税费减免等扶持措施。
作者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洁净煤综合利用部主任、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