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严格控制被污染场地的土地供应,未能修复的将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项目开发。
近几年,部分企业“退城进园”,也有部分关停搬迁,多为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以及其他重点监管工业企业,搬迁关停后的场地,多已被污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要求,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项目开发;还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工业企业场地修复信息库,对场地修复各环节所报送的备案资料进行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