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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网成功组织新能源替代交易

   2015-10-28 国家电网报 2060
核心提示:近日,新疆电网第二批自备电厂火电机组参与系统调峰(试点)挂牌交易完成5亿千瓦时电量,此次替代交易结果已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即将实施。在新疆

近日,新疆电网第二批自备电厂火电机组参与系统调峰(试点)挂牌交易完成5亿千瓦时电量,此次替代交易结果已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即将实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能监办监督下,12日,5家自备电厂所属企业和138家新能源企业参与,其中自愿申报并中标的企业达到138家,新能源企业参与容量为535万千瓦。目前,新疆电网共组织两批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替代交易,交易总电量为8.2亿千瓦时,其中第一批替代交易计划完成3.2亿千瓦时,目前已完成2亿千瓦时。

近年来,新疆电网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使公用火电、自备电厂、新能源装机各达到新疆电网总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特别是新能源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当前经济形势下,疆内用电负荷及“疆电外送”无法完全消纳快速增长的新能源电量,仍存在新能源弃风弃光现象,导致新疆电网调峰及新能源消纳矛盾更加突出。

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试点是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在自备电厂、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创新工作思路和交易模式,即通过市场化手段,借鉴公用火电厂发电权替代交易模式开展的试点工作,是为开拓新能源电量消纳空间、缓解新能源弃电增加的一种创新尝试,以进一步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

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是在电网机组最小方式、供热与调峰异常困难的情况下,以自备电厂所属企业用电负荷不变为前提,在新能源出力增加并出现弃电电量时,及时压减自备电厂机组发电出力,实现弃电电量的实质性减少,达到四方共赢,即针对新能源企业,实现了弃电电量的减少,增加了效益;针对自备电厂所属企业,降低单位生产能耗,使机组运行工况更加合理;针对电网企业,拓展了新能源企业电量消纳空间,促进新能源发展;同时使自治区在相同能耗的情况下,实现碳排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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