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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企业应关注PPP模式 让民间资本“有利可图”

   2015-10-29 北极星配售电网 1910
核心提示:近年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评审已确定了两批223个,总投资8146亿元的示范项目。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评审已确定了两批223个,总投资8146亿元的示范项目。除了银团贷款之外,国家政策多次鼓励PPP项目融资模式。项目涉及融资包括市政、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水利、能源、保障住房、旅游等。

随着经济的变化,PPP模式必将越来越普及。中国电力工程企业在开拓业务时,应该从传统的工程承包商业模式向PPP模式转变,真正实现转型升级和模式创新,主动适应市场可持续发展。

PPP是国家政策推崇的模式,但该模式最大的难点在于,项目获资门槛较高,且社会资本如何参与、投资回报如何安排都没有成熟的经验,未来政府价格机制仍受考验。

根据国外经验,PPP模式现在主要运用于供电、供水、废物处理等公共事业,公路隧道等交通运输项目,医院、学校等社会性基础设施以及通讯网络等其他专业性服务。根据世界银行的调查,在各国现有PPP项目中,私营部门收入的39%来自政府协议支付,34%来自用户的付费,23%来自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各种类型的政府补贴。

而对于无法实现预期盈利的,要通过政府贴息、建立补偿基金、税收减免、提供土地资源补偿、控制审批竞争性项目等多种途径,完善多渠道投入回报补偿机制,使投资者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除了经济利益,要根据建设内容的特殊性尽可能地给予企业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形象等社会效益。

因此,电力工程企业应该关注PPP。PPP模式作为重要的创新融资渠道,备受市场关注,在基建项目融资前期,如何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一直是一个难题。资本逐利的本性要求PPP项目必须确保民间资本的投资回报率,让民间资本“有利可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财政部表示,PPP示范项目实施是推广运用规范PPP模式的重要抓手,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形成一套有效促进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

但是,做PPP项目需要有足够的资本金,而社会资本来源方面,央企普遍负债率较高,地方国企、平台公司不能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地PPP项目,民营资本有意愿参与的也寥寥无几,主要是担心违约和收益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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