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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简报

   2015-10-29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610
核心提示:10月9日-10日,浙江丽水市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情况点评会,会后组织参会人员赴外考察学习。点评会由市农办副主任郑锡伟主持,各县(市、

10月9日-10日,浙江丽水市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情况点评会,会后组织参会人员赴外考察学习。点评会由市农办副主任郑锡伟主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农办分管副主任、业务科长及市治污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9月份丽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情况进行了点评通报,总结分析了前阶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部署了10月份的推磨式检查工作。会上,各县(市、区)、开发区就如何做好下步的农村治污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行政拉力,更要数据支撑。避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经不起检验。二是要工程进度,更要质量提升。要建好项目部,抓好工程质量,接全“三水”。要强化督查,注重技术环节的把握。三是要重视建设,更要重视移交。要做好沟通、验收和对接工作。省里已经出台了农村治污工程移交的相关文件,各县(市、区)要抓紧贯彻落实省里的文件精神,制订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文件。四是要强调主抓,更要强调主体。在立足本职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借助他力,特别是要发挥主体的作用,全方位激发积极性。

会后,与会人员赴台州市玉环县考察学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察人员一行分别到了玉环县芦蒲镇的金山村、大坑村和龙溪镇的大密溪村。大家认真看了2015年项目的项目部建设情况、主管网、支管网的铺设情况以及终端的建设情况。对2014年的项目,大家对接户情况、检查井的设置、农户改厕以及终端的运行都进行了仔细查看、学习。在考察学习的过程中,大家还纷纷抛出问题与玉环县陪同人员进行探讨。

通过坐下来点评不足,走出去交流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与其他县(市、区)的差距,拓宽了视野,同时更加明确了下步工作的方向。

为认真落实丽水市《关于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查三评三比”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庆元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10项制度,为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机制保障。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六边三化三美”行动综合考评目标体系。一是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县(农办)治污办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政策研究、计划制订、督查考核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同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环保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水样检测检验;卫生部门负责农村卫生改厕工作指导;工商、质监部门负责材料质量抽验。二是各乡镇、街道是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担负起本区域项目建设的职责,认真抓好项目前期、建设施工、项目管理、政策处理、验收审计、工作对接等工作。三是各项目村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受益主体,认真落实项目联系、监管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质量监管和工作推进。

二、建立领导联系项目制度。结合“六边三化三美”工作机制和县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由每个副县级以上领导联系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村。做到每月到项目建设现场调研,及时了解、过问相关困难和问题,帮助梳理、安排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全县有31位副县级以上领导联系61个项目村。

三、明确职责分工制度。各污水治理重点村制作项目建设工作公告牌,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设计单位和具体负责人、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施工单位和施工负责人、村级联系监管人等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要求切实担负起相关工作职责,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业务技术轮巡制度。在总结2014年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县治污办组织各乡镇负责人、联络员、项目村管理人员,各村负责人,监理人员进行分批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该县已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五、工作例会点评制度。自2015年6月始,该县结合“六边三化三美”每月工作例会,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工作进度进行通报、点评,全力、高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六、严格合同管理制度。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严格按照合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违反合同条款等,采用迟付、扣减相应报酬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

七、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要求,按照《2015年度庆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激励办法》,对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奖励,反之予以扣减或不予奖励。全县计划年终评选一、二、三等奖乡镇(街道)10个,分别给予3、2.5、2万元的奖励。评选先进工作者25名,分别给予相应奖励。评选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先进村和10个农村卫生改厕先进村,分别给予1万元的奖励。

八、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各乡镇(街道)的进度情况在《菇乡庆元》和《庆元农村工作》上进行排名和通报。每周将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在微信群上予以通报、点评。对工作进度慢、推进不力的,由县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九、督办事项销号制度。对督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督办事项登记、销号制度,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落实后予以销号。

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不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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