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8日,海南州国税局集中为兴海、贵德两地的26辆新能源汽车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业务,减免税款122万余元,极大地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在海南地区的普及和应用。
为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海南州国税局积极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公告政策,根据免征车购税新能源车车型目录,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保证该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做好受理、验车、审批、办证等环节工作,组织车购税窗口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服务能力。并不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针对新能源车辆为纯电动车,无法行驶远距离前往州府所在地办理车辆的注册和验车的情况,主动与交警车辆管理部门沟通协商,联合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开展上门服务,先后2次税警联合分别深入兴海县和贵德县进行车辆实地查验,宣传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优质的纳税服务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