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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关于投资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O项目的公告

   2015-10-30 金融界2120
核心提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BOO 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BOO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详见2013年8月15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参加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O项目(以下简

称“单县项目”)招标,并获中标。根据环保公司与单县城市管理局签署的《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O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单县项目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800吨,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43,015.08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环保公司概况

注册日期:1997年7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孙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9,671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83号国兴大厦21层。

股东情况:本公司占96.77%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占3.23%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供汽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以及相关设备及部件的研发、集成和购销;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环保及配套设备、机具的购销;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海水脱硫技术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从事以下许可经营项目:城市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的处理;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治理。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环保公司总资产294,213万元,总负债155,084万元,净资产139,129万元;2015年1-6月,环保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20万元。

经营情况:目前环保公司经营南山、盐田、宝安一期、宝安二期、武汉新沟、福建龙岩六个垃圾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处理规模总计7,050吨/日。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县项目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800吨,主要设备配置为:2×400吨/日垃圾焚烧炉,配1×15MW汽轮发电机组。单县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含建设期)。

该项目由环保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43,015.08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随着城市人口和工业生产的迅速增长,生活垃圾产量急剧增多,投资单县项目将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公司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垃圾发电产业的规模,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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