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惠州累计投入26.4亿元,建立健全了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8日,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妥善处理惠州市区和各县(区)城镇垃圾议案结案的报告》。
1999年,惠州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妥善处理惠州市区和各县(市、区)城镇垃圾议案》。2011年,惠州市政府提出延期办理的请求和延期办理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办理期限延长至2015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惠州城镇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惠州市环卫局局长朱燕含介绍,截至目前,惠州基本完成了《议案》延期办理工作任务,实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6座,垃圾处理能力达4500吨/日,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乡垃圾分类减量率20%,城乡保洁覆盖率100%。
据悉,近5年来,惠州市政府强化环卫规划,加大环卫投入,5年全市累计投入26.4亿元,建立健全了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成农村垃圾收集点2万多个,购置农村垃圾收运车辆3000多台,配备农村保洁员9333名,基本做到一个自然村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实现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镇一辆”“一村一点”建设目标,城乡垃圾管理一体化体系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是议案延期阶段重点任务,全市总计投入13.12亿元完成新建改建5座垃圾处理场。
建议力推中心镇垃圾中转站建设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钟振荣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是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目前镇级转运站“一镇一站”建设目标已基本完成,但是在人口密集,垃圾产生量大的市中心城区、各县城镇、中心镇垃圾中转站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垃圾转运需要,加快建设刻不容缓。破解此难题首先要督促房地产开发商严格执行规划,其次要加大与群众的宣传沟通,消除阻力,第三要进一步提高转运站建设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惠茹建议在垃圾分类方面继续加大投入,建立全民参与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生产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同时,垃圾无害处理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提高无害处理率。
朱燕含表示,惠州将继续推进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重点推进市生态环境园、惠东、龙门及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善“县统筹镇,镇统筹村”的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