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环保厅通报2014年集中式治理设施情况,去年我省共处理929.378万吨生活垃圾。
集中式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方面,2014年全省污水处理能力489.77万吨/日,全年实际处理污水量13.78亿吨。同时,全省调查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06个,实际年处理量929.378万吨。
全省纳入调查的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共39家,调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的日处理能力达到2985.546吨,全年处置危险废物107331.08吨。
此外,记者昨日获悉,省环保厅试点开展年焚烧和填埋处置1万吨以下的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类)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福州和厦门列入试点城市,本月10日起开始执行。持证单位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依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