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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50多家供热企业接受供热计量收费专项监督检查

   2014-06-03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1560
核心提示: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马莉)每到采暖季,很多家中装有热计量表的用户仍然在按面积收取费用,究竟原因为何?
大多热表未首检无法正常计量

50多家供热企业接受供热计量收费专项监督检查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马莉)每到采暖季,很多家中装有热计量表的用户仍然在按面积收取费用,究竟原因为何?据了解,5月初至今,兰州市热管办组织相关单位对50多家供热单位、近80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计量收费比例偏低,大多数热表未经过首检。

  一位检查人员告诉记者,热表不能正常使用、2007年以后的建筑因找不到开发商导致无人承担改造、一些供热企业表示热价标准过低使得计量收费收入较低。根据检查结果,对检查中暂不能收费的供热企业,将由热表厂家与供热企业对接,对热表进行维护,多方确定一个方案对如何改造、更换维修作出具体说明;对没有安装热表或安装不合格的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此外,兰州市还对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整改列出了时间表。对集中供暖未安装计量装置和安装不合格产品的,将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降低、撤销建设范围资质证书,确保7月20日前供热企业完成工程招标,9月30日前完成整体改造;对不符合计量标准和合同不规范未履行销售业务的在售建筑要限期整改,拒不执行的将依法收回验收备案证书、预(销)售许可证,不予供水供气;新建建筑供热工程未经审查、验收或不符合分户计量标准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竣工验收备案等。另外,经节能改造的88.3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回头看”检查,对达不到供热计量标准或未实行分户计量收费的,责令督促供热站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收回财政补助资金、追究责任,8月30日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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