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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启动

   2015-11-18 中国改革报 3010
核心提示:太阳能热发电已然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它的此次出场热烈而富有激情。11月10日上午,国家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启动会议如期召开。此次会议标志着

太阳能热发电已然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它的此次“出场”热烈而富有激情。

11月10日上午,国家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启动会议如期召开。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国太阳能热发电首批示范项目正式启动,会议云集了全国范围内欲开发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几乎所有单位代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对于各方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申报表现出的热情,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今天申报的企业很多,但在约1吉瓦的示范项目总量控制下,大部分项目是选不上的,希望落选的企业继续完善各方面的工作,以后还有机会。”

伴随着项目正式启动,项目评审也就此拉开序幕。此次示范项目评审由水电总院联合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及国家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联盟共同进行,旨在评选出一批技术经济合理、具有产业化能力与技术示范作用、能及时推进开发建设的项目,有序推进全国光热产业发展。

“大家既然进入了这个行业,就要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维护好发展的局面,共同推动我国太阳能热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希望大家把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做好,经过几年的发展,使其能成为我国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一股新生力量,有力推动国家的能源转型。”梁志鹏如是说。

百余项目竞逐首批示范

记者获悉,申报项目资料接收会议共有139个项目名单经各省提交给国家能源局,后经项目评审组核实,扣除在不同省份同时出现的同一个项目,以及开发企业在相同省内同一技术路线的不同项目,最终结果为经各省份初审后向国家能源局上报申请示范项目为138个,最终进入评审组名单项目为103个。

记者亲眼见证,为客观、公正、公开地进行项目评审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电总院)在会议现场对申报项目的申报电价进行了公告,申报电价大致集中在1.18元~1.25元的区间内,最高申报电价为西藏某槽式项目申报的1.5元,最低申报电价为宁夏某槽式项目申报的1.05元。

“我们不单单要建设一批光热示范项目,同时要带动国产技术和设备的产业化,这两个目标都要实现。”梁志鹏在现场指出。同时,他也提出了入选示范项目的三个基本要求,“一是要具备近期可以开工建设的条件;二是要对推动国内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有促进作用;三是示范项目应精益求精,入选的项目最终要达到其申报项目时所承诺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另外,他强调,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培养建立检测认证的能力,这批项目在真正启动建设之前,主要的关键设备要通过检测、认证。

梁志鹏表示,“‘十三五’初步规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达到1000万千瓦的光热发电装机目标,如果本轮示范项目不能奠定一个大规模产业化的基础,后续规划是没法进行的。希望这批示范项目能在2017年年底投入运行并取得成功,到2018年我们就可以加快这个产业的发展了。”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此次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在11月10日下午展开,由水电总院牵头组建的评审专家组将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集中评审,11月15日左右提出本轮示范项目的推荐名单。该推荐名单确定后,评审组将根据评审情况测算出一个建议电价,并提交给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据此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协商后确定最终电价,最终的示范项目名单将随电价一同发布。所有工作预计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严格初评详评两阶段

水电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向记者介绍,此次示范项目评审,水电总院牵头,并联合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及国家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联盟共同进行。

据了解,此次评审由指导组、专家组及其下设的技术评审组和经济性评审组组成。指导组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由水电总院牵头统一组织,联合电规总院、光热联盟,考虑覆盖主要专业、具备产业发展与政策组织经验和回避直接利益关系等因素,经民主推荐组织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成员构成覆盖镜场、集热与储热换热系统、电厂常规热力系统、太阳能资源、技经等专业的行业专家。专家组下设技术评审组和经济性评审组。

易跃春表示,“此次评审分初评和详评两个阶段,在重点考察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技术因素(包括技术经验业绩与核心技术能力等)和经济性因素(资金保障和价格等)各个方面。”

具体而言,初评阶段为符合性评审。详评为综合打分评审,由专家组对各通过初评的项目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100万千瓦左右的项目作为示范项目推荐名单。

详评阶段,评审专家打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重点关注申报项目已开展准备工作的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已获得的相关文件及在项目现场已进行的实质性工作等;二是技术能力;三是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四是投资能力;五是经济性测算的合理性;六是项目的经济性,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成本和电价需求水平。

据易跃春介绍,通过项目初选后,进入详评阶段的项目共101个,总容量851.2万千瓦。其中,已开工并有实质进展的项目共5个,项目总容量36.4万千瓦;具备较快开工条件的项目共8个,项目总容量88万千瓦;项目投融资能力较好的项目39个,总容量326万千瓦;绝大部分项目以国产技术为主,本地化应用程度绝大部分在90%以上。

从申报项目的机组参数、单机容量等技术指标看,本批申报项目基本代表了目前国内行业先进水平;从技术路线看,示范项目分为槽式导热油、塔式熔盐、塔式水工质、槽式熔盐、菲涅尔式导热油、菲涅尔式熔盐、菲涅尔式水工质、塔式熔盐二次反射等8种技术路线。“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适当优选具备推进条件的项目进行实践和示范,且各技术项目数量与容量不宜多。”易跃春表示。

易跃春特别指出,“如被列入名单的项目的申报电价高于最终确定的示范电价,将与项目方确定是否继续开发,不愿意的就退出来,按照上述的排序名单,由后面愿意开发的项目替补上去。”

纪检部门全程监控

评审专家组成员组成目前仍被列为机密信息未予公开,11月10日下午,专家组成员开始进行为期5天的封闭评审。为保证本次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专家组成员也进行了各方面的规则限制。

参评专家如因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或在参评过程中向任何利益相关方透露和评审有关的任何内容,导致无法参与或全程参与评审的,将被撤销参评资格,变更为对应专业的其他专家。

本次评审同时设立监督与法务组,由水电总院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采用现代多媒体方法全程监督评审工作进行及法律执行情况。法务专家对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审工作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对评审工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务问题提出建议报指导组决策。

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各示范项目申报文件原则上不得补充申报相关材料文件,如有必要须经评审指导组同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专家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优纪律和规定,不得向任何利益相关方透露和评审有关的所有内容。如出现违反情况,将不得继续参与评审。

同时,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设立评审保障工作组,其职责主要是配合指导组和专家组完成各项目申报材料的汇集、信息录入、复核和校对等,配合监督组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并负责评审全过程的食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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