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化市发改委获悉,经市政府批准,12 月1 日起,怀化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调整,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为1.00 元/m3。
据了解,怀化市现行污水处理费系分用水类别按不同标准征收,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为0.75 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为0.90 元/m3、特种用水为1.00 元/m3。调整后,将统一为1.00 元/m3(含污泥处置费元/m3)。
据介绍,污水处理费征收系由供水企业按售水量随水费价外代征,怀化市城区到户终端供水价格包含了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因此,怀化市城区到户终端供水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水3.10 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4.09 元/m3、特种用水元/m3。此次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自2015 年12 月1 日起执行,第一次抄表见量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第二次抄表见量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