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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0.8%

   2015-11-20 界面2510
核心提示:近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对全国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

近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对全国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环保部11月19日向媒体通报,总体来看,2014年《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重点企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截至2014年底,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0.8%,规划重点项目完成72.4%。

在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上,根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2014年比2013年有了积极的进展。根据环保部公布的2013年度考核结果,截至2013年底,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10.5%。

中国曾在2007年启动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中公布了上述普查的情况。2011年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中规定,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此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还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目标:到2015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根据2014年考核结果,天津、浙江等2个省(市)为优秀;上海、江苏、辽宁、山东、青海、河南、江西、广东、福建、安徽、新疆、河北、四川等13个省(区、市)为良好;湖南、贵州、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宁夏、云南、吉林、重庆、广西、湖北、甘肃、山西等13个省(区、市)为合格。

但与此同时,中国重金属污染的问题依然突出,地方的重金属污染事件也时有发生。

环保部通报指出,近30年涉重金属产业的快速扩张造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水平,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与2007年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河北、内蒙古、福建、四川、陕西、新疆等省(区、市)控制新增排放压力大。

2015年7月,中央财政曾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重点支持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环保部指出,2014年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过快的烟台市、郴州市、娄底市、岳阳市、凉山州,将适当扣减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此外,环保部表示,2016年环境保护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到期未完成《规划》目标的地区进行环评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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