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山西省经信委公布2014年千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结果,2014年应考核企业为1147家,实际考核879家,完成节能量337.38万吨标准煤。省经信委将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企业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节能监察范围;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考核中存在单耗超国家或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2012年,列入我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重点用能单位共有1204家,因有3家企业重复,应考核为1201家。2013年根据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结果及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省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对山西省千家企业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退出136家,新纳入82家,因此,2014年应考核企业为1147家。实际考核879家。未考核268家,其中:停产、搬迁、转产215家,破产、淘汰、关停、拆除、兼并43家,2014年竣工未投产企业4家,拒绝考核6家。
全省列入省千家企业的工业企业为1084家,“十二五”节能量目标2178.92万吨标准煤。2014年实际考核819家,这819家工业企业在2014年实现节能量336.00万吨标准煤,2011年至2014年累计完成节能量为1798.21万吨标准煤,完成1084家工业企业总目标的82.53%。其中太原重机、太钢、汾西重工等52家龙头企业超额完成节能量,未完成目标的企业达135家。忻州市、长治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未按进度完成进度节能目标。
此次考核,除工业企业外,省经信委还联合省教育厅、商务厅、交通厅及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列入我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中的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宾馆酒店进行了考核。实际考核学校8所、交通运输企业16家、商贸企业16家、宾馆酒店23家。其中,商贸领域未按进度完成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