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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年增上亿吨 官方反思“运动式”处理弊端

   2015-11-23 财新网2060
核心提示:在过去,农村垃圾治理不成问题,完全可以靠自然的消纳能力实现自净。但是现在的农村垃圾不治理不行了,它已经严重污染到农村的土壤和水体,甚

“在过去,农村垃圾治理不成问题,完全可以靠自然的消纳能力实现自净。但是现在的农村垃圾不治理不行了,它已经严重污染到农村的土壤和水体,甚至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日前,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王旭东在解释一项关于农村垃圾治理的新政策时如此坦言。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和群众消费能力的提高,许多工业化产品开始大量输入农村。农村垃圾,不再只是传统的农产品残余和农村生活垃圾,新增加的无机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已突破了环境的自净能力。

农村垃圾长年堆积,未建立制度化的外运和保洁机制;农村处理垃圾的基础设施不足,转运去向和城镇消化能力受限,均使总量不亚于城市垃圾的中国农村垃圾问题日显迫切。王旭东说,在调研时发现,由于农村垃圾污染了一部分地表水,一些地方的井不得不打得越来越深。

为了向每年规模至少在1.1亿吨以上的农村垃圾问题“宣战”,日前,包括住建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在内的10个部门联合发文,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全面解决农村垃圾问题订下目标和策略。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要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指农地用的保温塑料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的工业危险废物,其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要达到95%。

此外,在全国农村地区,还要因地制宜地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并将农村垃圾的处理范围,由过去只限于农业生产生活垃圾,扩充到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等。

农村垃圾每年上亿吨 总量不亚于城市

根据住建部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农村约有6.5亿常住人口。仅生活垃圾部分,若按每人每日产生0.5公斤计算,一年就可产生约1.1亿吨垃圾,这还不包含农村地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废料。

然而,目前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率只有35%。王旭东坦言,过去农村垃圾常采用“运动式”清理,也就是将垃圾从路上扫到沟里,从沟里扫到田里,“表面看可能是干净了,但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彻底清理”,没有建立长效机制,“过一段时间又会恢复成老样子,还是脏乱差”。

即便从2005年起,住建部等部门整治农村整治环境已有10个年头,但垃圾治理问题始终进展缓慢,成果保持困难。

2014年,住建部又协同有关部委,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提出用5年时间,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更将农业生产垃圾和农村工业垃圾纳入治理标的。

王旭东分析,处理农村垃圾这一“老大难”问题共有五大难点:第一,许多农村陈年垃圾泛滥,未外运未处理的垃圾已经积存达数十年;第二,农村地域广阔,村民居住分散,进行垃圾收集的成本比城市要高;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匮乏,转运设施不足,垃圾堆积之后未经处理就易成为集中污染源;第四,经估算,农村垃圾产生总量与城市差不多,每年都有上亿吨。如果将农村垃圾一下子都运到城市进行处理,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根本无法承受。

他举例,“比如一个库容13年或15年的(城镇)垃圾填埋场,如果将农村垃圾全部纳入进去,可能三五年就要封场,使用寿命大大缩短”,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治理手段、定下具体任务:如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推行垃圾源头减量,鼓励企业对可回收资源加大回收力度;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配备垃圾车,相邻乡镇共建共享垃圾转运站;以及将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纳入治理,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等等。但是,一些专家和基层乡村工作者,对于落实上述措施的整体路径设计─即所谓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并不完全看好。

交通条件制约垃圾收集效果

不少专家对财新记者分析,经济水平与交通水平,是制约垃圾治理效果的两大客观因素,这也导致“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在目前中国多数农村的可操作性受到局限。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栾胜基指出,在于大量没有路的农村,“垃圾转运成本是非常高的”,因此“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只能在少数富裕、通路的地方行得通。在大片不富裕、不通路或交通不方便的地方难以实现,须要中央或地方财政大量支持才能做到。

即便从农村实现了垃圾外运,县城里的垃圾处理容量也是有限的。栾胜基举例称,中国许多县的县域面积是很庞大的,如果一个县有几十个、上百个村,“这些村的垃圾全部都运到县里去处理,县城自身还有很多垃圾,这个量会非常大”。

在河北省衡水市,一位长期关注农村治理问题的陈姓媒体工作者告诉财新记者,“城中、城边村还好,离城区远的村子根本没什么效果,(农村垃圾)大部分还是大坑填埋,也没有保洁员”。

全面建村庄保洁制度 财源怎么摊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将“政府主导,依靠群众”作为农村垃圾治理的基本原则,并将建立“村庄保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鼓励村民参与、出资出力,以保证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在面对媒体讯问时,王旭东曾计算,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若按每个农民一年产生约180公斤的生活垃圾来算,一年的垃圾处里成本约为55元。如果每个农民每年缴12元,相当于每月缴1元,便可基本负担起垃圾的村内收集成本;而垃圾的转运和后续处理成本则由政府负担。

农村的现实情况,和住建部的推算相去不远。河北省河沿县的一名干部向财新记者介绍,目前河沿县平均500人配一名保洁员,每月镇里为每位保洁员支付400元工资。保洁员清扫村里街道和清理垃圾池,如果将这笔钱分摊到每位村民身上,则每人平均每月分摊0.8元,与住建部算出的每月1元较为接近。

但是,目前在当地聘用的保洁员却不负责收集各家各户的垃圾。“村里住的很分散,都是一家一户的小路,根本扫不过来”。

因此,即便每个农民每月支付1元,也仅能做到比较粗放的垃圾处理。但按照住建部的设想,农村地区的保洁员不只要负责垃圾清扫和收运,还要负责垃圾收集的监督和宣传。

王旭东解释,农村保洁员不仅是处理者,还是监督员;不只要监督农户的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地点是否正确,而且还要监督垃圾转运部门,是否及时清运了收集起来的垃圾。这是农村保洁员与城市环卫工人最大的不同。

至于在财源支撑方面,王旭东说,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各级的财政和预算内投资,都要对农村垃圾治理有所支持。对于贫困村的垃圾收集保洁费用,政府要负起“兜底”责任;有条件或比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则可以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入企业管理,比如以竞标方式选择负责垃圾收集和保洁的专业队伍。

源头减量才是关键

此外,对于农村大量存在的过度包装工业产品,或可回收的塑料、农药瓶等等,《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对于可再生资源,要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既可以提高利用效率,也便于垃圾源头减量。

栾胜基建议,对于卖出去的农药、农膜,企业应担负起回收的责任,“不能卖出去就不管了,这样才能减轻一大部分垃圾排放量”。他建议,应当建立废品回收制度,由政府给企业一定的补贴,让企业发挥积极性,“要让企业把运往农村的垃圾,回收一定的百分比。要有这样的要求,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栾胜基认为,《指导意见》中的多数措施,例如将果皮、厨余降解为有机垃圾;将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把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用于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等等,都是从中端及末端进行的垃圾治理。对于源头减量的设计和考虑较少。但只有从源头减少垃圾,才能真正减轻农村垃圾治理的负担。

为防止本已沉重的农村垃圾问题再添外来压力,《指导意见》还要求要全面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县级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建立保洁制度、建立收运和转运设施、制定管理规章,并负担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责任。

对于垃圾治理效果的验收方式,王旭东则提出5个“有”─包括有分类、有收集、有转运设施、有资金保障、有长效机制等指标。

住建部表示,今年将对四川、山东、北京等5个省市进行验收,明年还将对7个省进行验收,计划3年完成验收18个省市。住建部对各省(区、市)农村进行的垃圾治理情况评价结果,将抄送省级人民政府,并在工作落后的省份约谈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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