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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

   2015-11-24 中国环境报 2370
核心提示: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由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环投)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由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环投”)牵头,投入112亿元,确保到2017年实现全市1558个乡镇(含810个建制乡镇和748个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据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规模小、布局分散、运营成本高、污水处理服务费征收难度大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方案》为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做出了科学、系统的顶层设计。

经测算,全市1558个乡镇需建设1584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约126万吨/日,需要投入资金112亿元。目前,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809座、在建279座,需新建496座。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

根据《方案》,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由重庆环投负责“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分别授予其从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期限为长期。

重庆环投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中旬,公司已同合川区、奉节县、梁平县、荣昌县、巫山县、巫溪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长寿区等8个区、县(自治县)政府签订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合同。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保养维护均由重庆环投及其下属项目管理公司或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这家公司负责收运到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的地点,由当地政府负责无害化处理。

新建项目采用“设计—建设—拥有—经营”模式。由重庆环投负责投资并承担新建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部工作。已建项目采用“移交—拥有—经营”模式。重庆环投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对于改建或扩建项目,在项目资产移交后根据乡镇污水处理实际需求,由重庆环投完成设计、建设工作。运营过程中,重庆环投根据资金情况及发展需要,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全部收购,最终取得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所有权。在建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进展,分别采用“建设—移交—拥有—经营”、“设计—建设—拥有—经营”或“建设—拥有—经营”模式。

多举措破解资金筹措和资产沉淀难题

在全市1558个乡镇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资金从哪来?据重庆环投介绍,其资金主要来源包括自有资金、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其中,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三峡后续规划资金及其他补助资金。

已建项目已投入的51亿元资金中,由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投入24.5亿元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直接无偿划转重庆环投。区、县(自治县)财政投入的26.5亿元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由重庆环投收购。已建项目中有400座需要对主体设施及污水接口干管进行改造修缮,所需的10亿元资金由重庆环投筹措解决。

新建项目所需的23亿元、在建项目所需的18亿元资金均由重庆环投筹措。项目配套管网建设所需的10亿元资金由区、县(自治县)政府自筹解决,也可由区、县(自治县)政府委托重庆环投代为融资。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重庆环投整合资产和采取市场化方式融资,既有效减轻了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负担,又破解了环保资产碎片化和沉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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