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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取消40MW分布式光伏发电指标

   2015-11-25 衡阳市发改委2000
核心提示:相关县市发改局、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各开发企业: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和规模的通知》(湘

相关县市发改局、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各开发企业: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和规模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5]865号)要求,省发改委安排我市2015年新增集中式和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3个项目装机规模60兆瓦(我委已以衡发改能源〔2015〕10号文转发下达)。截止2015年三季度底,有耒阳市零洲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衡阳市耒阳市花石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等2个仍未备案和开工建设的项目,此次共调减建设计划40兆瓦;耒阳市淝田镇39.6兆瓦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一、二期项目,祁东县石亭子镇秋塘村、尚义村20兆瓦分布式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和祁东县石亭子镇杨梅村、宝丰村20兆瓦分布式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等3个没有纳入2015年实施方案且已开工的项目,共调增建设计划79.6兆瓦。(详见附表1)

请各县市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尽早发挥投资效应,并按月检测、按季调整、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要求,于每月底及时向我委报送列入计划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工程实施进度,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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