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构建省市县三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
山东省政府的验收,将成为全国首个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示范省。与试点前相比,全省用水总量由2011年的224亿立方米下降到2014年的214.52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0.6%,居全国第二。
据了解,山东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的六分之一,缺水成为山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面对水资源短缺的严峻现实,2011年,山东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前,已初步构建起涵盖制度体系、指标体系、工程体系、监管体系、保障体系、评估体系等六大体系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
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制定并分解下达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全面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去年以来,淄博市加快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制定了“优先利用客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利用雨洪水,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的用水原则。去年,淄博市客水利用量达到3.68亿立方米,比2013年增加近8000万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得到控制,有效涵养了地下水源。
以南水北调东线、胶东输水干线“T”字形调水大动脉为骨架,山东构建起多库串联、河渠纵横、水系联网、城乡一体的现代水资源调配网络,实现了黄、淮、海三大流域互联互通,地表、地下、黄河、长江“四水”联合调度,防洪、供水、生态复合功能兼具。通过水库增容、河道拦蓄等各种工程措施,加强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区域用水总量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山东省年取地表水50万立方米、地下水10万立方米的非农业重点取用水户远程实时监控率达到80%以上。
同时,山东严把论证许可关、计划用水关、计量收费关“三个关口”。实行源头控制,未经过水资源论证或审查未通过的,发改部门不予立项,环保部门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超计划(定额)用水的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在此基础上,山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一管理,有3个市、89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起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管理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