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公布表彰了一批2014年度省级节水型载体,沙钢集团荣获省节水型企业称号。
自开展节水企业创建工作以来,沙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积极采用先进的节水工艺和设备,实施节水技改项目,改造和淘汰落后的用水设备和工艺,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节约意识,建立长效机制,节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吨钢耗水指标逐年下降,循环利用率和浓缩倍数逐年提高,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建成工业水循环处理系统45套,总循环量38万吨/小时,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7.4%,吨钢耗新水由2008年的4.4m3下降到2014年的2.93m3,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为5m3,吨钢水处理运行费用达50多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近年来,沙钢先后荣获全国清洁生产环境友好型企业、江苏省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江苏省节能先进企业、江苏省污染减排先进企业、苏州市节水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灌区等载体创建工作,经单位申报和水利、发展改革部门考评验收,2014年度全省共有45个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36个单位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单位,77个社区被评为省节水型社区,18个灌区被评为省节水型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