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节能车、新能源车又有税收优惠啦!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发,明确表示要对使用新能源的汽车免征车船税,对节约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而据厦门国税统计,厦门目前已经有13945辆汽车减免税收12042万元。
新能源车免征,节能车减半
市民可能发现了,车船税减免优惠分两部分,新能源车免征,节能车减半。到底怎么划分呢?昨天,厦门地税工作人员介绍,免征的新能源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而减半征收的节能汽车是指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现行标准,或提前达到国家下一阶段目标值的,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的汽车。
是不是还云里雾里?市民别担心,符合条件的车辆,国家相关部门会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购买前可直接对照目录。目前,《目录》已经下发三批,具体可登录厦门地税网站查询。
其中,最新一期《目录》于2015年9月18日下发。这就意味着,凡在9月18日以后购买的节能、新能源车,如果没有纳入最新《目录》,那就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而在此之前购买的纳入前两批目录的汽车,则可以继续享受。
厦13945辆车减免税1.2亿元
在国税部门,节能减排税收优惠主要有城市公交车辆免税、新能源汽车免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税(按5%征收)等三项,均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如今,车主可以通过扫描完税证明上的二维码随时随地轻松查询到自己车辆的实际纳税情况。
其中,在城市公交车辆免税政策落实方面,2014年至今年11月25日,厦门国税共办理符合免税条件的城市公交车772辆,免税额3733万元。
在新能源汽车免税方面,自2014年9月1日政策执行,当年共有71辆新能源汽车办理了免税申报,免税额136万元,其中个人购置的新能源车辆仅有6辆,免税3.54万元;而今年截至11月25日,厦门共办理免征新能源车辆885辆,免税额2379万元。其中个人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有202辆,免税额258万元,大幅增加。
在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税方面,自10月1日政策执行至11月25日,厦国税局共办理符合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12217辆,减征车购税5794万元,购置汽车的市民受益面达到了67.6%,平均每辆车减税4743元。
粗略合计,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共为全市13945辆汽车减免税收12042万元。